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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螯把酒与山对——游庐山得蟹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1 duì yǔ|yù|yú chí áo bǎ jiǔ

持螯把酒与山对释义

【山】1. 地面形成的高耸的部分:土~。~崖。~峦。~川。~路。~头。~明水秀。~雨欲来风满楼(喻冲突或战争爆发之前的紧张气氛)。  2. 形状像山的:~墙(人字形房屋两侧的墙壁。亦称“房山”)。  3. 形容大声:~响。~呼万岁。  4. 姓。

【山】《廣韻》所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師閒切《正韻》師姦切,與刪音同。《說文》山宣也。宣氣散生萬物,有石而高也。《徐曰》象山峰起之形。《釋名》山,產也。產萬物者也。《易·說卦》天地定位,山澤通氣。《書·禹貢》奠高山大川。《爾雅·釋山》河南華,河西嶽,河東岱,河北恆,江南衡,《周禮》謂之鎮。《鄭註》鎮名山安地德者也。又《山海經》山分東西南北中五經。南則自蜀中西南至吳越諸山界。西則自華隂嶓冢以至崑崙積石諸山,今隴西甘肅玉門外,其地也。北則自狐岐大行以至王屋孟門諸山,是禹貢冀雍兩州之境也。東則自泰岱姑射沿海諸境,則禹貢

【对】1. 答,答话,回答:~答如流。无言以~。  2. 朝着:~酒当歌。  3. 处于相反方向的:~面。  4. 跟,和:~他商量一下。  5. 互相,彼此相向地:~立。~流。~接。~称(chèn)。~峙。  6. 说明事物的关系:~于。~这事有意见。  7. 看待,应付:~待。  8. 照着样检查:核~。校(jiào )~。  9. 投合,适合,使相合:~应(yìng )。~劲。  10. 正确,正常,表肯定的答语:神色不~。  11. 双,成双的:配~。~偶。~仗(律诗、骈文等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做成对偶

【对】《唐韻》都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內切,音碓。《說文》應無方也。本作。《爾雅·釋言》對,遂也。《疏》遂者,因事之辭。《廣韻》答也。《增韻》揚也。《詩·大雅》以對于天下。《註》答天下仰望之心也。《書·說命》敢對揚天子之休命。又《禮·曲禮》侍坐於先生,先生問焉,終,則對。《又》君子問更端,則起而對。《註》離席對也。又次對,轉對。《王球貽謀錄》唐百官入閤,有待制次對官。後唐天成中,廢待制次對官,五日一次,內殿百官轉對。又當也,配也。《詩·大雅》帝作邦作對。《註》言擇其可當此國者而君之也。又對簿。《史記·李
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
【持螯把酒】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任诞》载:晋代嗜酒的毕卓曾说:一手拿着蟹螯,一手捧着酒杯,便足以了一生。因以“持螯把酒”形容秋季吃蟹饮酒之乐。元袁桷《九日书怀》诗:“拄笏看山真我事,持螯把酒为君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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