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2 shì yǔ|yù|yú chí xīn
【违】1. 背,反,不遵守:~背。~反。~犯。~法。~抗。~章。事与愿~。 2. 不见面,离别:久~。 3. 邪恶,过失。
【违】《唐韻》羽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非切,音幃。《說文》離也。《廣韻》背也。《書·堯典》靜言庸違。《註》行事則違背之也。又《正韻》避也,去之也。《易·乾卦》憂則違之。《註》知難而避也。《禮·表記》事君三違,而不出境。《註》違猶去也。《論語》違之之一邦。又《韻會》奔放曰違。《左傳·宣十年》凡諸侯之大夫違。《疏》窘迫而奔,及以禮見放,通謂之違。又邪惡也,過失也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昭德塞違。《註》塞違,謂閉塞邪違也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有違失,則劾奏。又蓄怨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否則厥心違怨。《註》違怨者,怨之蓄于中也。又《韻
【世】1. 一个时代,有时特指三十年:~代(a.很多年代;b.好几辈子)。~纪(指一百年)。流芳百~。 2. 一辈一辈相传的:~袭。~家(a.封建社会中门第高,世代做官的人家;b.《史记》中诸侯的传记)。 3. 人间,以与天上相区别:~上。~俗(a.流俗;b.非宗教的)。~故(a.处事待人圆滑,“故”读轻声;b.处世经验)。~态炎凉。 4.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事物的总和;全地球、人间或宇宙;宇宙的一部分:~界。举~瞩目。公之于~。 5. 姓。 典
【世】〔古文〕卋《廣韻》舒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制切,音勢。代也。《詩·大雅》本支百世。又《論語》必世而後仁。《註》三十年爲一世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王孫滿曰: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天所命也。又《維摩經》大千世界。《註》世謂同居天地之閒,界謂各有彼此之別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秦大夫世鈞。又與生同。《列子·天瑞篇》亦如人自世之老,皮膚爪髮,隨世隨落。《註》世與生同。又《韻補》叶私列切,音薛。《詩·大雅》殷鑒不遠,在夏后之世。叶上撥。撥音撇。《晉書·樂志》匡時拯俗,休功蓋世。宇宙旣康,九有有截。 《集韻》書作。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【持心】谓处事所抱的态度。《后汉书·韦彪传》:“忠孝之人,持心近厚,锻鍊之吏,持心近薄。”宋曾巩《贺韩相公赴许州启》:“巩处势多奇,误知最久。持心素厚,未忌坠屨之微;引脰永怀,已动扫门之喜。”元柯丹邱《荆钗记·就禄》:“后因朝廷体知处事能为,持心公正,陞任吉安知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