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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得一株梅——窗前

韵脚:上平十五灰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

拼音: 1 dé|děi|de zhǒng|zhòng|chóng 2 yī

种得一株梅释义

【株】1. 露出地面的树根:守~待兔。~连。~戮。  2. 棵儿,指整个的植物体:植~。  3. 量词,指植物:一~桃树。

【株】《唐韻》陟輸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鐘輸切《韻會》追輸切,音邾。《說文》木根也。徐曰:在土曰根,在土上曰株。《易·困卦》困于株木。《王肅註》謂最處底下也。又株枸,斷木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承蜩者處身若橛株枸。又幹也。《韓非子·五蠹篇》宋人守株,冀復得兔。又木身也。《蜀志·諸葛表》成都有桑八百株。又與誅通。《釋名》罪及餘人曰誅。誅,株也,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。又《類篇》株儒,短柱也。又株離,亦作侏離,樂名。《史記·樂書》四夷之樂,東方曰,南方曰任,西方曰株離,北方曰禁。又株林,邑名。《詩·陳風》胡爲乎株林。又《正韻》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种】1. 生物在生态和形态上具有不同特点的分类的基本单位:物~。~差(chā),  2. 植物果实中能长成新植物的部分,又泛指生物传代繁殖的物质:~子。~禽。~畜。撒~。配~。  3. 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遗传特征的人群:人~。~族。  4. 量词,表示类别、式样:~~。两~人。  5. 指胆量或骨气:有~。没~。 | ◎ 把种子或幼苗等埋在泥土里使生长:~地。栽~。 | ◎ 姓。如宋代有种师道。

【梅】1. 落叶乔木,品种很多,性耐寒,初春开花,有白、红等颜色,分五瓣,香味很浓,果实球形,味酸:~花。~子。  2. 姓。

【梅】〔古文〕槑《唐韻》莫杯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模杯切《韻會》謀杯切,音枚。或作槑、楳,亦作。《說文》枏也。《爾雅·釋木》梅,枏。《陸璣·條梅疏》似豫章大木也。又《書·說命》若作和羹,爾惟鹽梅。《禮·內則》梅諸。《名物疏》陸璣所釋有條有梅,自是枏木似豫章者。豫章,大樹可以爲棺舟者也。和羹之梅,籩實之乾,似杏實酢者也。又《爾雅·釋木》時,英梅。《註》雀梅。又《爾雅·釋木》朹檕梅。《註》狀如梅,子赤色似小柰,可食。又《埤雅》江、湘、兩浙四五月閒梅欲黃落,則水潤土溽,蒸鬱成雨,謂之梅雨。《四時纂要》閩人以立夏後逢庚入梅

【一】1. 数名,最小的正整数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壹”代)。  2. 纯;专:专~。~心~意。  3. 全;满:~生。~地水。  4. 相同:~样。颜色不~。  5. 另外的:蟋蟀~名促织。  6. 表示动作短暂,或是一次,或具试探性:算~算。试~试。  7. 乃;竞:~至于此。  8. 部分联成整体:统~。整齐划~。  9. 或者:~胜~负。  10. 初次:~见如故。  11.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7”。

【一】〔古文〕弌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漪入聲。《說文》惟初大始,道立於一。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。《廣韻》數之始也,物之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道生一,一生二。又《廣韻》同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政,其極一也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韓生推詩之意,而爲內外傳數萬言,其語頗與齊魯閒殊,然其歸一也。又少也。《顏延之·庭誥文》選書務一不尚煩密。《何承天·答顏永嘉書》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。又《增韻》純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下之動貞夫一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得一以淸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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