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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园得果廑赏劳——春日田园杂兴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 仄 平

拼音: dé|děi|de zhǒng|zhòng|chóng shǎng yuán láo jǐn|qín guǒ

种园得果廑赏劳释义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种】1. 生物在生态和形态上具有不同特点的分类的基本单位:物~。~差(chā),  2. 植物果实中能长成新植物的部分,又泛指生物传代繁殖的物质:~子。~禽。~畜。撒~。配~。  3. 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遗传特征的人群:人~。~族。  4. 量词,表示类别、式样:~~。两~人。  5. 指胆量或骨气:有~。没~。 | ◎ 把种子或幼苗等埋在泥土里使生长:~地。栽~。 | ◎ 姓。如宋代有种师道。

【赏】1. 指地位高的人或长辈给地位低的人或晚辈财物:~金。~赐。奖~。~罚分明。  2. 因爱好某种东西而观看:~阅。~析。~花。~月。欣~。鉴~。~心悦目。  3. 认识到人的才能或作品的价值而给予重视:~识。赞~。  4. 敬辞:~脸。~光。  5. 姓。  6. 古同“尚”,尊重。

【赏】《廣韻》書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兩切,音曏。《說文》賜有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賞延于世。又《仲虺之誥》功懋懋賞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三載,則計羣吏之治而誅賞之。又《戰國策》故賞韓王,以近河外。《註》賞,猶勸也。又《類篇》一曰玩也,嘉也。《陶潛·移居詩》奇文共欣賞。又凡貽與者亦曰賞。《柳宗元·送薛存義序》于其往也,賞以酒肉,重之以辭。又姓。《姓纂》晉人賞慶,註《周易》。

【园】1. 种植果蔬花木的地方:~子。~丁。~艺。~圃。  2. 原指别墅游息之所,现指供人游玩、娱乐的公共场所:圆明~。公~。  3. 旧指历代帝王以及亲王、妃嫔、公主之墓:~庙(帝王墓地所建之宗庙)。~陵(帝王的墓地)。

【园】《唐韻》五丸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五官切,音岏。與刓同。《正韻》圭角泯鑠也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五者园而幾向方矣。 《集韻》同團。或作抏。(園)《唐韻》羽元切《集韻》于元切,音袁。《說文》所以樹果也。《初學記》有藩曰園。《易·賁卦》賁于丘園,束帛戔戔。《詩·鄭風》將仲子兮,無踰我園。《註》園者,圃之樊,其內可樹木也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載師》以場圃任園地。《註》圃,種果蓏之屬。季秋,於其中爲場。樊圃謂之園,任者取正於是也。《又》園廛二十而一。《註》廛無穀,園少利,故僅二十而稅一也。又歷代帝王陵寢曰園。漢制,園陵有令,

【劳】1. 人类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的活动:~动。~力。~逸。功~(功业,成绩)。按~分配。  2. 辛苦,辛勤:~苦。~顿(劳累困顿)。~瘁(劳累病苦)。~碌(事情多而辛苦)。~心。疲~。烦~。任~任怨。  3. 劳动者的简称:~工(旧时指工人)。~资。  4. 用力:~苦功高。勤~。徒~无功。  5. 用言语或实物慰问:慰~。~军(慰劳军队)。  6. 姓。

【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魯刀切《集韻》郞刀切,音牢。《說文》劇也。从力,熒省。用力者勞。《爾雅·釋詁》勞,勤也。《易·兌卦》悅以先民,民志其勞。《史記·文帝本紀》朕親郊祀上帝諸神,禮官議毋諱以勞朕。又事功曰勞。《禮·儒行》先勞而後祿。《註》猶事也。又憂也。《曹丕·與吳質書》未足解其勞結。《註》謂憂心之結。又姓。《廣韻》後漢有琅邪勞丙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郞到切,牢去聲。《廣韻》勞,慰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勞之,則拜。《韻會》勞者,敘其勤以答也。

【廑】◎ 同“仅1”。 | ◎ 同“勤”。 典

【廑】《唐韻》巨斤切《韻會》渠斤切,音勤。《說文》少劣之居。《廣韻》小屋。又《增韻》纔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其次廑得舍人。《註》師古曰:廑與僅同。劣也。言纔得舍人。又與勤通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廑事從事。又《揚雄傳》其廑至矣。又《增韻》廑,餘也,略能也。又《集韻》奇靳切,勤去聲。義同。又渠吝切,音覲。《博雅》廕也。 《集韻》或作。

【果】1. 某些植物花落后含有种子的部分:~实。~品。~木。结~(a.结出果实;b.事情的结局或成效)。  2. 结局,与“因”相对:因~。成~。  3. 坚决:~决。~断。  4. 确实,真的:~真。如~。  5. 充实,饱足:~腹。  6. 姓。

【果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火切,音裹。《說文》木實也。从木,象果形在木之上。《易·說卦》乾爲天,爲木果。《註》果實著木,有似星之著天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甸師共野果蓏之屬。《應劭曰》木曰果,草曰蓏。《張晏曰》有核曰果,無核曰蓏。又勝也,尅也。《左傳·宣二年》殺敵爲果,致果爲毅。又決也。《禮·內則》將爲善思,貽父母令名必果。又驗也。《宋書·后妃傳》今果然矣。又釋氏因果。《隋書·經籍志》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。又果然,獸名。《宋國史補》揚州取一果然,數十果然可得。又《爾雅·釋蟲》果蠃,蒲盧。《疏》細腰蠭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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