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五十候
平仄:平 平 仄
拼音: chuān dé|děi|de tòu
【穿】1. 破,透:~透。揭~。~窬(钻洞和爬墙,指盗贼)。~凿。 2. 通过,连通:~过。~行(xíng )。 3. 着(zhuó)衣服鞋袜:~衣。~鞋。
【穿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緣切,音川。《說文》通也,穴也。《詩·召南》誰謂無牙,何以穿我屋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彭吳穿穢貊,朝鮮置滄海郡。《註》本皆荒梗,始開通之,故言穿。又《增韻》委曲入也,鑽也,鑿也。《前漢·溝洫志》穿渠漑田。又《廣韻》孔也。《史記·鄧通傳》孝文夢欲上天,有一黃頭郞從後推之,上顧見其衣裻帶後穿。《後漢·耿恭傳》衣屨穿決。又國名。《爾雅·釋地八狄疏》六曰穿胷。又《本草》百穿,蜂房也。又《拾遺記》江東謂正月二十日爲天穿日,用紅縷繫餅置屋上,謂之補天穿。又《廣韻》尺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透】1. 通过,穿通:~明。~镜。~视。~析。渗~。穿~。 2. 通达:~彻。~辟。 3. 泄露:~露。 4. 极度:恨~了。 5. 显露:这朵花白里~红。 6. 达到饱满、充分的程度:雨下~了。
【透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切,偸去聲。《說文》跳也,過也。又《增韻》徹也,通也。又《廣韻》驚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宋、衞、南楚凡相驚曰獡,或曰透。《註》皆驚貌。獡,音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