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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人心上事——浮生吟

韵脚:去七志

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chǔ|chù shì shàng|shǎng rén xīn

处人心上事释义

【处】1. 居住:穴居野~。  2.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  3.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  4. 决定,决断:~理。  5.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  6. 止,隐退:~暑。 | 1. 地方:~~。~所。  2. 点,部分:长(cháng )~。好~。  3. 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~。筹备~。 网

【处】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 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

【事】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  2. 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  3. 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  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  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  6. 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  7. 服侍:~父母。

【事】〔古文〕叓《唐韻》鉏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仕吏切,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

【上】1. 位置在高处的,与“下”相对:楼~。~边。  2. 次序或时间在前的:~古。~卷。  3. 等级和质量高的:~等。~策。~乘(佛教用语,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高妙境界或上品)。  4. 由低处到高处:~山。~车。~升。  5. 去,到:~街。  6. 向前进:冲~去。  7. 增加:~水。  8. 安装,连缀:~刺刀。~鞋(亦作“绱鞋”)。  9. 涂:~药。  10. 按规定时间进行或参加某种活动:~课。~班。  11. 拧紧发条:~弦。  12. 登载,记:~账。  13. 用在名词后边,表示时间、处

【上】〔古文〕丄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亮切,音尙。在上之上,對下之稱。崇也,尊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天者親上。又《廣韻》君也。太上極尊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上者,尊位所在。但言上,不敢言尊號。又上日。《書·舜典》正月上日。《註》孔氏曰:上日,朔日也。葉氏曰:上旬之日。曾氏曰:如上戊,上辛,上丁之類。又姓。漢上雄,明上觀,上志。又上官,複姓。又《唐韻》時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掌切,商上聲。登也,升也,自下而上也。《易·需卦》雲上于天。《禮·曲禮》拾級聚足,連步以上。又進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朔

【人心】◎人心rénxīn(1)[thewillofthepeople]∶指人的感情、愿望等全国久蛰之人心,乃大兴奋。——孙文《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》这是人心所向,大势所趋(2)[conscience]∶良心

【人心】1.人的心地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我亦欲正人心、息邪説、距詖行、放淫辞,以承三圣者。”宋梅尧臣《送怀倅李太傅》诗:“朝骑快马暮可到,风物人心皆故乡。”清姚鼐《仪郑堂记》:“自郑王异术,而风俗人心之厚簿以分。”2.特指善良的心地、良心。如:这个没有人心的家伙。3.指人们的意愿、感情等。《易·咸》:“圣人感人心,而天下和平。”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音辞》:“人心有所去取,去取谓之好恶。”宋叶梦得《避暑录话》卷上:“所谓人心者,喜怒哀乐之已发者也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九十回:“这么看起来,人心天意,他们两个竟是天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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