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宋诗 / 示赵与槟弘毅章

此之谓弘——示赵与槟弘毅章

韵脚:下平十七登

平仄:仄 平 仄 平

拼音: cǐ hóng zhī wèi

此之谓弘释义

【此】1. 这,这个,与“彼”相对:~间。~后。~生。长~以往(老是这样下去)。从~。因~。  2. 这里,这儿:到~为止。

【此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又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
【弘】1. 大(现多用“宏”):~愿。~图。~业。~谋。恢~(a.宽阔、广大,如“气度~~”;b.发扬,如“~~士气”。亦作“恢宏”)。  2. 扩充,光大:~扬。  3. 姓。

【弘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胡肱切,或平聲。《說文》弓聲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大也。《疏》弘者,含容之大也。《易·坤彖》含弘光大。又《正韻》大之也。《論語》人能弘道。又叶胡公切,音洪。《陸機·贈弟雲詩》懷襲瑰瑋,璠植淸風。非德莫動,非道莫弘。又叶胡光切,音皇。《陸雲·陸常侍誄》於穆皇源,時惟誕弘。權輿有嬀,爰帝曁王。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【谓】1. 告诉:人~予曰。  2. 称呼,叫作:称~。何~人工呼吸?  3. 〔~语〕对主语加以陈述,说明主语怎么样或是什么的句子成分。  4. 说:所~。无~。可~神速。 典网

【谓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貴切,音胃。《說文》報也。《徐曰》謂之是報之也。《廣雅》說也。《廣韻》告也,言也。《增韻》與之言也。《易·乾卦》何謂也。《疏》假設問辭,故言何謂。《詩·召南》求我庶士,迨其謂之。《傳》但相告語而約可定矣。《左傳·昭八年》子盍謂之。又《韻會》事有可稱曰有謂,失於事宜不可名言曰無謂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今我則有謂矣,而未知吾所謂之,其果有謂乎,其果無謂乎。《前漢·景帝紀》姦法與盜,盜甚無謂也。又《正韻》非與之言而稱其人亦曰謂,《論語》子謂子賤,子謂子產,是也。指事而言亦曰謂。《詩·召南》

此之谓弘用户点评
u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