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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处聚观香案吏——舟行至清远县,见顾秀才,极谈惠州风物之美

韵脚:去七志

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jù guān|guàn xiāng àn lì

到处聚观香案吏释义

【聚】◎ 会合,集合:~合。~会。~积。~集。~谈。~拢。~齐。~餐。欢~一堂。物以类~。凝~。~沙成塔。 典

【聚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庾切,徐上聲。《說文》會也。《易·乾卦》君子學以聚之。《禮·檀弓》聚國族於斯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五星聚于東井。《管子·君臣篇》是以明君順人心,安情性而發於衆心之所聚。《註》聚謂所同歸凑也。又《玉篇》斂也。《禮·樂記》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,則思畜聚之臣。《周禮·地官·稍人》凡其余聚以待頒賜。《疏》聚是縣四百里,都五百里中畜聚之物。又居也,邑落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一年而所居成聚。《註》聚謂村落也。又《秦本紀》幷諸小鄕聚,集爲大縣。《註》萬二千五百家爲鄕聚。《前漢·平帝紀》鄕

【观】1. 看,察看:~看。~止(赞叹所看到的事物极端完美,无以复加)。~风(a.暗中察看动静,以定行止;b.观察民间风俗习惯,生活状态)。~阵。~赏。~察。~感。参~。  2. 看到的景象或样子:~瞻(a.事物的外观、景象及其留给人们的印象;b.注视,瞻望)。大~。奇~。  3. 对事物的看法、认识:~点。~念。主~。客~。世界~。 | 1. 道教的庙宇:白云~。紫阳~。  2. 古代宫门前的双阙。  3. 楼台:楼~。台~。  4. 姓。 典

【观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玩切,官去聲。《說文》諦視也。《韻會》所觀也,示也。《易·觀卦》大觀在上,順而巽,中正以觀天下。《朱註》觀者,有以中正示人而爲人所仰也。《書·益稷》予欲觀古人之象。《傳》欲觀示法象之服制。觀,舊音官,陸音工喚切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氏爲量。嘉量旣成,以觀四國。《註》以觀示四方,使放象之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觀以珍寶。《師古曰》觀,示也。又容觀,容貌儀觀也。《禮·玉藻》旣服習容觀玉聲乃出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多也。《詩·周頌》奄觀銍艾。《箋》奄,久。觀,多也。一音官。又《爾

【香】1. 气味好闻,与“臭”相对:~味。~醇。芳~。清~。  2. 舒服:睡得~。  3. 味道好:这鱼做得真~。  4. 受欢迎:这种货物在农村~得很。  5. 称一些天然或人造的有香味的东西:麝~。灵猫~。龙涎~。檀~。沉~。  6. 旧时用以形容女子事物或作女子的代称:~闺。~艳。  7. 祭祖、敬神所烧的用木屑搀上香料做成的细条:~火。烧~拜佛。~炉。~烛。  8. 姓。

【香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許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虛良切,音鄕。《玉篇》芳也。《正韻》氣芬芳。《書·君》至治馨香,感于神明。《詩·周頌》有飶其香。《禮·月令》中央土,其臭香。又草木之香,如沉香,棧香,蜜香,檀香,具載。《洪芻·香譜》及《葉延珪·香隸》諸書。又獸亦有香。《談苑》商女山中多麝,其性絕愛其臍,爲人逐急,卽投巖舉爪,剔裂其香。又《本草》麝香有三等:第一生香,亦名遺香,乃麝自剔出者。其次臍香。其三心結香。又有小麝,其香更奇。又風香。《庾信詩》結客少年塲,春風滿路香。又含香。《漢官儀》尚書郞含雞舌香,伏奏

【案】1.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:~子。~板。书~。条~。拍~而起。  2. 提出计划、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:档~。备~。议~。提~。方~。有~可查。~卷。~牍。  3. 事件,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:惨~。血~。~件。~例。~犯。破~。  4. 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:举~齐眉(形容夫妻相敬)。  5. 同“按”。

【案】《唐韻》烏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旰切《正韻》於幹切,音按。《說文》几屬。《徐曰》案,所凭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王大旅上帝,則張氊案。朝日祀五帝,設重帟重案。又食器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夫人享諸侯,案十有二寸。《註》玉案十有二列也。又氣之法有木案。《後漢·歷志》爲室三重,密布緹縵,室中以木爲案。又界也。《齊語》參國起案。又次第也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吏民皆案堵如故。又作按,考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案之當今之務。《丙吉傳》無所案驗。又撫也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》案劒以前。又《正字通》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。又著書

【吏】1.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:~治。官~。  2. 旧指小公务员:~员。胥~(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)。

【吏】《唐韻》力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良志切《正韻》力地切,音利。《說文》吏,治人者也。从一从史。《徐鍇曰》吏之治人,心主於一,故从一。《書·胤征》天吏逸德,烈于猛火。《禮·曲禮》五官之長曰伯,是職方,其于天子也,曰天子之吏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王使委于三吏。《註》三吏,三公也。又《韻會》府史之屬亦曰吏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則,三曰廢置以馭其吏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是爲長吏。百石以下,有斗食佐史之秩,是爲少吏。《註》師古曰:吏,理也。主理其縣內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漢吏宗,王莽時人。又《五音集韻》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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