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十八隊
平仄:平 仄 平 仄 仄
拼音: cǐ dé|děi|de 4|4 xíng lǐ
【此】1. 这,这个,与“彼”相对:~间。~后。~生。长~以往(老是这样下去)。从~。因~。 2. 这里,这儿:到~为止。
【此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又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内】1. 里面,与“外”相对:~部。~外。~定。~地。~阁。~行(háng )。~涵。 2. 称妻子或妻子家的亲戚:~人。~亲。~弟。 3. 亲近:~君子而外小人。 | ◎ 古同“纳”,收入;接受。
【内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奴對切,餒去聲。《說文》入也,从冂入,自外而入也。《玉篇》裏也。《增韻》中也。《易·坤卦》君子敬以直內,義以方外。又《前漢·鼂錯傳》先爲築室家,有一堂二內。《註》二房也。《韻會》房室曰內,天子宮禁曰內。漢制,天子內中曰行,內猶禁中也。唐有三內,皇城在長安西北隅,曰西內。東內曰大明宮,在西內之東。南內曰興慶宮,在東內之南。又五內,五中也。《魏志·王浚傳註》聞命驚愕,五內失守。又職內,官名。《周禮·天官註》職內,主人也。若今之泉所入,謂之少內。又河內,地名。《周禮·夏官
【行李】íngli[baggage;luggage]行旅。亦指行旅的人;出行所带的东西从楼顶拿下衣箱、旅行袋,准备收拾行李
【行李】。《左传·僖公三十年》:“行李之往来,共其乏困。”杜预注:“行李,使人。”《北史·贺兰祥传》:“既与梁通好,行李往来,公私赠遗,一无所受。”明刘基《春秋明经·卫人立晋》:“奈之何讨贼之后,遽尔相率自置其君,而不使一介行李告于天子,视周室如无人焉。”清郝懿行《证俗文》卷六:“古者行人谓之‘行李’,本当作‘行理’,理,治也。作‘李’者,古字假借通用。”参见“行理”。2.出使。《魏书·宗钦传》:“顷因行李,承足下高问,延佇之劳,为日久矣。”宋叶适《送戴料院》诗:“世路岂云极,念子行李频。”《明史·刘宗周传》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