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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奉笑与诙——答陈公美

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xiào dé|děi|de huī fèng yǔ|yù|yú

得奉笑与诙释义

【笑】1. 露出愉快的表情,发出欢喜的声音:~容。~颜。~眯眯。谈~风生。  2. 讥嘲:~柄。~话。~谈。贻~大方。嘲~。见~。耻~。

【笑】〔古文〕咲《廣韻》私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仙妙切《正韻》蘇弔切,音肖。《廣韻》欣也,喜也。《增韻》喜而解顏啓齒也。又嗤也,哂也。《易·萃卦》一握爲笑。《詩·邶風》顧我則笑。《毛傳》侮之也。《禮·曲禮》父母有疾,笑不至矧。《註》齒本曰矧,大笑則見。《左傳·哀二十年》吳王曰:溺人必笑。《論語》夫子莞爾而笑。《註》小笑貌。又獸名。《廣東新語》人熊,一名山笑。又《韻補》思邀切。《詩·大雅》勿以爲笑,叶上囂、下蕘。《淮南子·汜論訓》不殺黃口,不獲二毛,于古爲義,于今爲笑。《古逸詩·趙童謠》趙爲號,秦爲笑。以爲不信,視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诙】◎ 开玩笑,说话富于风趣:~谐。~诽(诙谐,戏谑)。 方言集汇

【诙】《廣韻》苦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枯回切,音恢。《廣雅》調也。《玉篇》調戲也。《類篇》譏戲也。《增韻》謔也,嘲也。《前漢·枚乗傳》枚臯詼笑類俳倡。又《東方朔傳》指意放蕩,頗復詼諧。《蜀志·馬忠傳》詼啁大笑,忿怒不形於色。又通作悝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由余以西戎孤臣而悝穆公于宮室。《註》悝猶嘲也。與詼同。

【奉】1. 恭敬地用手捧着:~觞(举杯祝酒)。~献。~祀。~承(恭维,讨好。“承”读轻声)。  2. 尊重,遵守:~公守法。~为圭臬(把某些言论或事物当作准则)。~行故事(按老规定办事)。  3. 敬辞,用于自己的举动涉及对方时:~告。~还(huán )。~陪。~劝。~迎(a.敬辞,迎接;b.奉承)。~赠。  4. 信仰:信~。素~佛教。  5. 供养,伺候:~养。供~。侍~。  6. 姓。  7. 古同“俸”,薪金。

【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扶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父勇切,音唪。《說文》承也。《禮·曲禮》長者與之提攜,則兩手奉長者之手。又與也,獻也。《史記·藺相如傳》奉璧西入秦。又《集韻》房用切,音俸。養也,秩祿也。《史記·蕭何世家》高祖以吏咸陽,吏皆送奉錢三,何獨以五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帝詔小吏,勤事而奉薄,其益百石以上奉十五。別作俸。又姓。漢馬軍使奉揮,明奉科。
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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