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宋诗 / 送江公著知吉州

得郡江南差可喜——送江公著知吉州

韵脚:上六止

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chà|chā|chāi|cī xǐ kě|kè jùn dé|děi|de jiāng nán

得郡江南差可喜释义

【差】1. 错误:话说~了。  2. 不相当,不相合:~不多。  3. 缺欠:还~十元钱。  4. 不好,不够标准:~等。成绩~。 | 1. 不同,不同之点:~别。~距。~额。~价。  2. 大致还可以:~可。  3. 错误:~错。偏~。~池。  4. 数学上指减法运算中的得数:~数。四减二的~是二。 | 1. 派遣去做事:~遣。  2. 旧时称被派遣的人:~人。解~。  3. 被派遣去做的事:~事。公~。出~。 | ◎ 〔参(cān)~〕见“参3”。

【差】漢典考證:〔《禮·喪大記》御者差沐于堂上。《註》差,淅也。淅飯米取其瀋爲沐也。〕 謹照原文瀋改潘。〔《屈原·離騷》湯禹儼而祗敬兮,同論道而莫差。〕 謹照原文同改周。 考證:〔《禮·喪大記》御者差沐于堂上。《註》差,淅也。淅飯米取其瀋爲沐也。〕 謹照原文瀋改潘。〔《屈原·離騷》湯禹儼而祗敬兮,同論道而莫差。〕 謹照原文同改周。

【喜】1. 高兴,快乐:欢~。~悦。~讯。~剧。~气。~色。~幸。~乐(lè ㄌㄜˋ)。~洋洋。欢天~地。欣~若狂。  2. 可庆贺的,特指关于结婚的:~事。~酒。~糖。~蛋。~联。~幛。~雨。~报。~庆。贺~。报~。  3. 妇女怀孕:害~。她有~了。  4. 爱好:~爱。~好(好)。~欢。好(hào ㄏㄠˋ)大~功(热衷于做大事,立大功,现常用以形容浮夸的作风)。  5. 适于:~光植物。海带~荤。  6. 姓。

【喜】〔古文〕憘歖《唐韻》虛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已切《正韻》許里切,音蟢。《爾雅·釋詁》喜,樂也。《玉篇》悅也。《書·益稷》股肱喜哉。《易·否卦》先否後喜。又聞喜,縣名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元順帝時喜同,明正統中喜寧。又《集韻》虛其切,音僖。末喜,有施氏女名。《晉語》夏桀伐有施氏,有施人以妹喜女焉。又《楚辭·天問》簡狄在臺嚳何宜,鳥致貽女何喜。《註》喜叶音羲。又《集韻》許記切,與憙同。好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彤弓弨兮,受言載之。我有嘉賓,中心喜之。《註》載叶子利反,喜讀去聲。《前漢·廣陵王傳》何用爲樂心所喜,出入無悰爲

【可】1. 允许:许~。认~。宁~。  2. 能够:~见。~能。~以。不~思议。  3. 值得,认为:~怜。~悲。~亲。~观。~贵。~歌~泣。  4. 适合:~身。~口。~体。  5. 尽,满:~劲儿干。  6. 大约:年~二十。“潭中鱼~百许头”。  7. 表示转折,与“可是”、“但”相同。  8. 表示强调:他~好了。  9.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:都这么说,~谁见过呢?  10.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:这件事他~同意?  11. 姓。 | ◎ 〔~汗(hán)〕中国古代鲜卑、突厥、回纥、蒙古等族君

【可】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

【郡】◎ 古代行政区域,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,从秦代起比县大:~县。秦分天下为三十六~。

【郡】《唐韻》渠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具運切,羣去聲。《釋名》郡,羣也。人所羣聚也。《韻會》《說文》云:周制,天子地方千里,分爲百縣,縣有四郡,是縣大而郡小也。秦幷天下,置三十六郡,以統其縣。漢遂因之。自隋唐以來,廢置不一。宋元設府于州,明制屬州於府,而郡之名遂廢。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江南】◎江南jiāngnán(1)[southofthelowerreachesoftheChangjiangRiver]∶长江下游以南的地区,就是江苏、安徽两省的南部和浙江省的北部江南草长,杂花生树。——南朝梁·丘迟《与陈伯之书》江南好风景。——唐·杜甫《江南逢李龟年》能不忆江南。——唐·白居易《忆江南》春风又绿江南岸。——宋·王安石《泊船瓜洲》

【江南】1.指长江以南的地区。各时代的含义有所不同:汉以前一般指今湖北省长江以南部分和湖南省、江西省一带;后来多指今江苏、安徽两省的南部和浙江省一带。《左传·昭公三年》:“王以田江南之梦。”汉阮瑀《为曹公作书与孙权》:“孤与将军,恩如骨肉,割授江南,不属本州。”唐张九龄《感遇》诗:“江南有丹橘,经冬犹緑林。”陈毅《东征初抵高淳》诗:“此日一帆凭顾盼,重山復水是江南。”周恩来《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》诗:“千古奇冤,江南一叶;同室操戈,相煎何急!?”2.南北朝时,南朝与北朝隔江对峙,因称南朝及其统治下的地区为江南。南朝

得郡江南差可喜用户点评
u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