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八諄
平仄:平 平 仄 平
拼音: 1 jūn yǐ dēng
【歌】1. 唱:~唱。~咏。~颂。~坛。~台舞榭。~舞。能~善舞。 2. 能唱的文词:唱~。~谱。~词。~诀。民~。诗~。~行(xíng )(旧诗的一种体裁,音节、格律比较自由)。诗言志,~咏言。
【歌】〔古文〕可哥《唐韻》古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何切,音柯。《說文》詠也。《徐曰》長引其聲以詠也。《釋名》人聲曰歌。歌者,柯也。以聲吟詠上下,如草木有柯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兗冀言歌,聲如柯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。《正義曰》直言不足以申意,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。《禮·樂記》詩言其志也,歌詠其聲也。《又》歌之爲言也,長言之也。言之不足,故長言之。又曲合樂也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《疏》正義曰:謠旣徒歌,則歌不徒矣,故曰曲合樂曰歌。歌謠對文如此,散則歌爲總名,未必合樂也
【均】1. 平,匀,引申为调和:~衡。势~力敌。平~。 2. 皆,都,老少~安。 3. 中国汉代计量单位,一均等于二千五百石。 4. 古同“韵”,和谐的声音。 5. 〔~钟〕古代乐器。 6. 古同“钧”,造瓦器的转轮。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登】1. 上,升:~山。~车。~门。~天。~台。~场(chǎng )。~高。~攀。~临。~科。~程。~堂入室。 2. 踩,践踏,脚向下用力:~踏。踢~。 3. 记载:~记。~报。~载。 4. 谷物成熟:~岁(丰年)。五谷丰~。 5. 立刻:~时。“~即相许和,便可作婚姻。” 6. 进:~崇(进用推崇)。 7. 方言,穿:~上靴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