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二十二昔
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suǒ děng yuán yì pín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6. 姓。
【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疏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阻切,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
【等】1. 古代指顿齐竹简(书)。 2. 数量、程度相同,或地位一般高:相~。平~。~于。~同。~值。~量齐观。 3. 表示数量或程度的级别:~级。~次。~第。~而下之。 4. 特指台阶的级。 5. 种,类:这~事。 6. 表示同一辈份的多数人:我~。尔~。 7. 表示列举未尽,或用于列举煞尾:北京、上海~地。 8. 候,待:~候。~待。 9. 待到:~我写完。 10. 同“戥”。
【等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多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得肯切《海篇》登上聲。類也,比也,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爻有等,故曰物。《禮·曲禮》見同等不起。又齊也。《左傳疏》春秋分而晝夜等,謂之日中。又等級也。《禮·樂記》則貴賤等矣。《周禮·春官》以玉作六瑞,以等邦國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明貴賤,辨等列。又稱量輕重也。《孟子》等百世之王。《史記·夏本紀》四岳曰:等之未有賢於鯀者。又《篇海》等,待也。又《說文》齊也。从竹从寺。寺,官曹之等平也。又《字彙補》發等沐樹也。《王褒·僮約》焚槎發等。又佛書有方等經。又《廣韻》多改切《集韻》打亥切
【缘】1. 因由,因为:~由。~何(为何,因何)。~故。~起。 2. 宿命论认为人与人之间命中注定的遇合机会,泛指人与人或人与事物之间发生联系的可能性:~分(fèn )。化~。姻~。一面之~。 3. 沿,顺着:~法(沿袭旧法)。~木求鱼。 4. 边:边~。
【役】1. 服兵务,从军:从~。现~。 2. 战事:战~。 3. 服劳力之事:劳~。徭~。 4. 使唤:~使。奴~。 5. 被役使的人:~夫。~徒。仆~。杂~。 汉
【役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營隻切,音疫。《說文》戍邊也。《詩·小雅·采薇序》遣戍役,以守衞中國。又《玉篇》使役也。《易·說卦》致役乎坤。《書·大誥》予造天役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田役以馭其衆。又有所求而不止曰役役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終身役役而不見其成功。《註》得此不止,復逐於彼,疲役終身也。又凡役使之人曰厮役。《前漢·張耳餘傳贊》其賔客厮役,皆天下俊桀。又列也。《詩·大雅》禾役穟穟。《傳》役,列也。《疏》種禾,則使有行列,其苗穟穟然美好也。 《韻會》或作伇。
【贫】1. 穷,收入少,生活困难,与“富”相对:~穷。~寒。~民。清~。 2. 缺乏,不足:~乏。~血。~瘠。 3. 絮烦可厌:~相(xiàng )。~气(a.絮烦可厌;b.行动态度不大方。“气”均读轻声)。 4. 僧道谦称:~道。~僧。
【贫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符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巾切《正韻》毗賔切,音頻。《說文》財分少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寠,貧也。《註》謂貧陋。《疏》貧者,無財也。《書·洪範》六極,四曰貧。《傳》困於財。《詩·邶風》終寠且貧。《晉語》韓宣子憂貧,叔向賀之。又《韻補》叶頻眠切,音騈。《歐陽修·送魏主簿詩》士欲見所守,視其居賤貧。何用慰離居,贈子以短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