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
拼音: dēng zhú míng miè
【灯】1. 照明的器具:电~。路~。~火(泛指亮的灯)。~语(通讯方法之一)。~标。 2. 其它用途的发光、发热装置:红绿~。指示~。酒精~。 3. 装饰张挂的彩灯:~节。~市。河~。冰~。
【灯】《集韻》當經切,音丁。《玉篇》火也。《類篇》烈火也。《字彙》《正字通》云俗燈字。◎按玉篇,集韻,類篇,灯燈分載,音切各異,强合爲一,非。(燈)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騰切,音登。《玉篇》燈火也。《春明退朝錄》上元然燈,自昏至畫。《西京雜記》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,照見百里。《又》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,高七尺五寸,作蟠螭,以口銜燈,燈然鱗甲皆動,炳若列星。又釋書以燈喻法,有傳燈錄。《杜甫詩》傳燈無白日。又《正字通》金燈草,一名山慈姑,醫方取此合爲丸,名玉樞丹,詳本草綱目。又叶都郞切,音當。《魏·敷鯨魚
【烛】1. 用线绳或苇子做中心,周围包上蜡油,点着取亮的东西(古代亦称“火炬”):蜡~。花~。~光。~泪。~台。风~残年。 2. 洞悉:洞~其奸。 3. 灯泡瓦特数的俗称:十五~的灯泡。
【烛】《集韻》持中切,音蟲。旱灼也。本作爞。或省。通作蟲。 《字彙》俗作燭字。非。(燭)《唐韻》之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朱欲切,音囑。《說文》庭燎火燭也。《廣韻》燈燭。《禮·曲禮》燭至起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烜氏》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。又《玉篇》照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日月所燭,莫不率。又《爾雅·釋天》四時和謂之玉燭。《註》道光照也。《梁書·文帝紀》太平玉燭,爾乃議之。又《楚辭·天問》日出不到燭龍何燿。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燭星,狀如太白,其出也不行,見則滅,如星非星,如雲非雲,名曰歸邪。歸邪出,必有歸國者。漢元鳳四年
【明灭】◎明灭míngmiè[flicker]指时隐时现,忽明忽暗星光明灭明灭可见。——唐·柳宗元《至小丘西小石潭记》云霞明灭或可睹。——唐·李白《梦游天姥吟留别》
【明灭】1.谓忽明忽暗。唐王维《山中与裴迪秀才书》:“夜登华子冈,輞水沦涟,与月上下,寒山远火,明灭林外。”宋曾巩《初发襄阳携家夜登岘山置酒》诗:“烟岭火明灭,秋湍声激扬。”巴金《寒夜》十五:“江面昏黑,灯火高低明灭,像无数只眼睛在闪动,像许多星星在私语。”2.忽隐忽现。南朝梁沉约《奉和竟陵王药名诗》:“玉泉亟周流,云华乍明灭。”宋李之仪《好事近》词:“暮山浓淡锁烟霏,梅杏半明灭。”苏曼殊《画跋》:“癸卯,参拜衡山,登祝融峯,俯视湘流明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