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dé|děi|de shū zài sān dú|dòu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书】1. 成本的著作:~籍。~刊。~稿。~香。~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~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 2. 信:~信。~札。~简。~函。 3. 文件:证~。说明~。 4. 写字或写的字:~法。~写。~桌。~案。~画。 5. 写文章:大~特~。罄竹难~。 6. 字体:草~。隶~。楷~。 7. 古书名,《尚书》的简称(亦称“书经”)。 8.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:说~。听~。
【再三】◎再三zàisān[overandoveragain]一次又一次;多次再三强调
【再三】1.第二次第三次;一次又一次;一遍又一遍。《易·蒙》:“初筮告,再三瀆,瀆则不告。”孔颖达疏:“师若迟疑不定,或再或三,是褻瀆,瀆则不告。”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“﹝齐﹞陈女乐文马於鲁城南高门外。季桓子微服往观再三,将受。”唐李白《南阳送客》诗:“挥手再三别,临岐空断肠。”《老残游记》第二回:“管事的再三挽留不住,只好当晚设酒饯行。”朱自清《背影》:“他再三嘱咐茶房,甚是仔细。”2.犹言非常,极其。唐刘知几《史通·本纪》:“霸王者,即当时诸侯,诸侯而称本纪,求名责实,再三乖繆。”清李渔《奈何天·狡脱》:“未
【读】1. 依照文字念:~数。~经。~书。宣~。朗~。范~。 2. 看书,阅览:阅~。速~。默~。~者。 3. 求学:走~。 4. 字的念法:~音。~破。 | ◎ 旧指文章里一句中间念起来要稍稍停顿的地方:句~。
【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谷切《正韻》杜谷切,音獨。《說文》誦書也。《徐鍇曰》讀猶瀆也。若四瀆之引水也。《詩·鄘風》中冓之言,不可讀也。《毛傳》抽也。《鄭箋》抽猶出也。《朱傳》誦言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冬讀書,典書者詔之。又樂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疏》《孝經緯》云:祝融之樂曰《屬讀》。又曲名。《唐書·禮樂志》《讀曲》,宋人爲彭城王義康作也。又官名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集賢殿書院有侍讀學士,掌承旨撰集文章,校理經籍。又姓,見《姓苑》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大透切,音豆。義同。《周禮·天官·宮正註》鄭司農讀火絕之。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