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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必以义——文宣王及其弟子赞

平仄:仄 仄 仄 仄

拼音: diào bì yǐ yì

吊必以义释义

【吊】1. 祭奠死者或对遭到丧事的人家、团体给予慰问:~丧。~孝。~唁。凭~。  2. 慰问遭遇不幸的人:形影相~。  3. 悬挂:上~(自缢)。~灯。  4. 把毛皮缀在衣面上:~皮袄。  5. 提取,收回:~销执照。  6. 中国旧时钱币单位,一吊为一千个制钱或值一千个制钱的铜币数量。

【必】1. 一定:~定。~然。~须(一定要)。~需(不可少的)。势~。未~。事~躬亲。  2. 决定,肯定:“深念远虑兮,胜乃可~”。  3. 固执:“毋意,毋~”。  4. 果真,假使:“王~无人,臣愿奉璧往使”。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
【义】1.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:正~。~不容辞。~无反顾。仗~直言。  2.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:~举。~务。~愤。~演。见~勇为。  3. 情谊:~气。恩~。~重如山。  4. 意思,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:意~。含~。释~。微言大~。  5. 指认为亲属的:~父。  6. 人工制造的(人体的部分):~齿。~肢。  7. 姓。

【义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宜寄切,音議。《說文》己之威儀也。从我羊。《註》臣鉉等曰:與善同意,故从羊。《釋名》義,宜也。裁制事物,使各宜也。《易·乾卦》利物足以和義。又《說卦傳》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《容齋隨筆》人物以義爲名,其別最多。仗正道曰義,義師,義戰是也。眾所尊戴曰義,義帝是也。與衆共之曰義,義倉,義社,義田,義學,義役,義井之類是也。至行過人曰義,義士,義俠,義姑,義夫,義婦之類是也。自外入而非正者曰義,義父,義兒,義兄弟,義服之類是也。衣裳器物亦然。在首曰義髻,在衣曰義襴,義領之類是也。合眾物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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