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斗酒与只鸡——和陶归园田居六首

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

拼音: 3 zhī|zhǐ jī dǒu|dòu yǔ|yù|yú

斗酒与只鸡释义

【酒】◎ 用高粱、米、麦或葡萄等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:白~。啤~。料~。鸡尾~。茅台~。~浆。

【酒】《唐韻》子酉切,愀上聲。《說文》就也,所以就人性之善惡。一曰造也。吉凶所造也。《釋名》酒,酉也,釀之米麴,酉澤久而味美也。亦言踧也,能否皆彊相踧持飮之也。又入口咽之,皆踧其面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酒正》辨三酒之物,一曰事酒,二曰昔酒,三曰淸酒。《註》事酒,有事而飮也。昔酒,無事而飮也。淸酒,祭祀之酒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酒,百藥之長。《東方朔傳》銷憂者莫若酒。《江純·酒誥》酒之所興,肇自上皇,成之帝女,一曰杜康。又酒,明水也。《禮·明堂位》夏后氏尚明水,殷尚醴,周尚酒。又天酒,甘露也。《瑞應圖》王者施德惠,則甘露

【只】1. 量词:一~鸡。  2. 单独的,极少的:~身。片纸~字。 | 1. 仅仅,惟一:~是(❶仅仅是;❷表示强调限于某个情况或范围;❸但是)。  2. 表示限于某个范围:~顾。~管。~见树木,不见森林。

【只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諸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掌氏切,音紙。《說文》語已詞也。《詩·鄘風》母也天只,不諒人只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諸侯歸晉之德只。又《詩·王風》其樂只且。《箋》言其自樂此而已。又《小雅》樂只君子。《箋》只之言是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只好仁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章移切《韻會》支移切,音支。《廣韻》專辭。又《五音集韻》之日切,音質。本之爾切,無質音,今讀若質,俗音新增。又《韻會小補》章忍切,音軫,引集韻云:只通作軹,莊子大宗師,而奚來爲軹。○按《集韻》軹註,無只通作軹之明文,雖字義相同,實非一字,《韻

【鸡】◎ 家禽,品种很多,翅膀短,不能高飞;雄性能报晓,雌性能生蛋:公~。母~。~雏。

【鸡】《唐韻》古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堅奚切《正韻》堅溪切,音稽。《說文》知時畜也。《玉篇》司晨鳥。《爾雅·釋畜》雞大者蜀。蜀子雓,未成雞僆,絕有力奮。《疏》此別雞屬也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曰:雞爲積陽,南方之象,火陽精物炎上,故陽出雞鳴,以類感也。《易·說卦》巽爲雞。《書·泰誓》牝雞無晨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六摯,工商執雞。《禮·曲禮》雞曰翰音。又《爾雅·釋鳥》鶾,天雞《註》鶾雞赤羽。《逸周書》文鶾若彩雞,成王時蜀人獻之。又《爾雅·釋蟲》螒,天雞。《註》小蟲,黑身赤頭,一名莎雞,又曰樗雞。《詩·豳風》六月莎雞振羽

【斗】1. 中国市制容量单位(十升为一斗,十斗为一石):~酒只鸡(经常用作招待客人的简单酒食,家常便饭)。  2. 量粮食的器具:~筲之人(形容人器量狭小,见识短浅)。  3. 形容小东西的大:~胆。  4. 形容大东西的小:~室。  5. 像斗的东西:~车。~笠。~篷。熨~。  6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,亦泛指星:南~。气冲~牛(怒气冲天)。  7. 特指“北斗星”:~折蛇行。  8. 古同“陡”,高耸的样子。  9. 〔斗拱〕(枓栱)拱是建筑上弧形承重结构,斗是垫拱的方木块,合称斗拱。  10. 古同“陡”

【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當口切,音陡。《說文》大升也。《羣經音辨》升十之也。《史記·李斯傳》平斗斛度量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斗者,聚升之量也。又宿名。《春秋·運斗樞》第一至第四爲魁,第五至第七爲杓,合爲斗。居隂播陽,故稱北斗。《易·豐卦》日中見斗。《疏》日中盛明之時,而斗星顯見。《詩·小雅》維北有斗。《疏》維此天上,其北則有斗星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北斗七星,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也。《又》衡殷南斗。《註》南斗六星爲天廟,丞相大宰之位。又酒器。《詩·大雅》酌以大斗。《疏》大斗長三尺,謂其柄也。蓋從大
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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