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五灰
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huī jū duān jié ào
【灰】1. 物体燃烧后剩下的东西,经烧制后形成的产品:纸~。~烬。洋~。~飞烟灭。 2. 尘土:~尘。 3. 特指“石灰”:~墙。~膏。 4. 黑白之间的颜色:~色。~质(脑和脊髓的灰色部分)。~沉沉。 5. 志气消沉:心~意懒。
【灰】《唐韻》呼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回切,音虺。《說文》死火餘也。从火从又。又手也。火旣滅可以執持。《禮·月令》毋燒灰。《註》爲傷火氣也。火之滅者爲灰。又《內則》冠帶垢,和灰請潄。衣裳垢,和灰請澣。《周禮·地官·掌炭》掌灰物炭物之徵令,以時入之,以權量受之,以共邦之用。凡炭灰之事。《後漢·杜篤傳》皤康居灰珍奇。又葭灰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氣之法,竹爲管,葭莩爲灰,爲室三重,布緹幔,木爲案,內庳外高,加律其上,氣至灰飛。又劫灰。《高僧傳》漢武穿昆明池,得黑灰,問東方朔,朔曰:可問西域梵人。後竺法蘭至,問之,
【居】1. 住:~住。~民。同~。隐~。~处(chǔ)(a.住所;b.指生活处境)。 2. 居住的地方:新~。故~。迁~。蜗~(喻窄小的住所)。 3. 当,占,处于:~首。~中。~高临下。二者必~其一。 4. 安着,怀着:~心(怀着某种念头,有贬义)。 5. 积蓄,储存:奇货可~(a.指商人把珍稀的货物储存起来,等待时机高价出售;b.喻挟持某种技艺或某种事物以谋求功名利禄)。 6. 停留:~守。 7. 平时:平~。 8. 姓。
【居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九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斤於切,音車。《說文》凥處也。从尸,得几而止也。引孝經,仲尼凥,凥謂閒居,如此會意。今文作居。又《廣韻》安也。《書·盤庚》奠厥攸居。《禮·王制》凡居民,量地以制邑,度地以居民,地邑居民,必參相得。又《書·舜典》五宅三居。《註》三居,謂周之夷服,鎮服,蕃服也。又坐也。《論語·陽貨》居,吾語女。又積也,蓄也。《書·皋陶謨》懋遷有無化居。《註》化,易也。謂交易其所居積也。又《史記·平準書》富商穀百數,廢居,居邑。《徐廣註》廢居,貯蓄之名。有所廢,有所蓄,言乗時射利也
【端】1. 正,不歪斜:~正(a.事物不歪斜;b.正派,正确;c.使端正)。~丽。~然。~庄。~秀。~静。~坐。 2. 正派,正直:~方。~直。~重(zhòng )。品行不~。 3. 事物的一头:~的(dì)(a.事情的经过,底细;b.的确,果然;c.究竟。均亦称“端底”)。~倪。~详。事~。争~。 4. 用手很平正地拿:~盆。~碗。~茶。把问题~出来说清楚。 5. 姓。 网
【端】〔古文〕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多官切,音偳。《說文》直也,正也。《禮·曲禮》振書端書于君前。《註》端,正也。《玉藻》目容端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選天下之端士,孝悌博聞,有道術者,以衞翼之。又《篇海》萌也,始也,首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心,五行之端也。《公羊傳·隱元年註》上係天端。《疏》天端,卽春也。春秋說云:以元之深,正天之端。以天之端,正王者之政也。《左傳·文元年》先王之正,時也,履端于始。《疏》履,步也,謂推步曆之初始,以爲術曆之端首。《孟子》惻隱之心,仁之端也。《註》端者,首也。人皆有
【劫】1. 强取,掠夺:~掠。洗~。~道。~富济贫。 2. 威逼,胁制:~持(要挟,挟持)。~制。 3. 灾难:~数(shù)(佛教指注定的灾难)。~难(nàn)。浩~(大灾难)。遭~。~后余生。 典
【劫】《唐韻》居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訖業切,音衱。《說文》欲去以力脅止曰劫。一曰以力去曰劫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玉篇》强取也。《正韻》奪也,勢脅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劫之以衆。又《韻會》劫劫,猶汲汲也。《韓文》人皆劫劫。又《傅毅·舞賦》形態和神意協,從容得志不劫。《註》言雍容不相廹也。又浩劫,宮殿大階級也。《杜甫·玉臺觀詩》浩劫因王造,平臺訪古遊。《韻會》通作刧。亦通作刦。
【傲】1. 自高自大:骄~。~岸(形容性格高傲)。~骨。~慢(轻视别人,对人没有礼貌)。~视。高~。孤~。 2. 藐视,不屈:~然。~霜斗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