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dú chén jì lǜ shī huáng tí|dī|dǐ
【独】1. 单一,只有一个:~唱。~立。~霸。~裁。~创。~特。~辟蹊径(喻独创新风格或新方法)。~具慧眼(形容眼光敏锐,见解高超)。 2. 老而无子:鳏寡孤~。 3. 难道,岂:“君~不见夫趣(趋)市者乎?” 4. 〔~孤〕复姓。 5. 语助词,犹“其”:“弃君之命,,~谁受之?”
【独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谷切《正韻》杜谷切,音犢。《說文》犬相得而。从犬蜀聲。羊爲羣,犬爲獨也。又獸名。《埤雅》顏從曰:獨一叫而猨散,鼉一鳴而龜伏。或曰鼉鳴夜,獨叫曉。獨,猨類也。似猨而大,食猨。今俗謂之獨猨。蓋猨性羣,獨性特,猨鳴三,獨叫一,是以謂之獨也。又獨,獸名。詳前字註。又《廣韻》單獨。《詩·小雅》哀此惸獨。《傳》獨,單也。《又》念我獨兮。《爾雅·釋山》獨者蜀。《疏》蟲之孤獨者名蜀,是以山之孤獨者亦名曰蜀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一蜀也。南楚謂之獨。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獨山,多金玉美石。又《廣韻》複姓有獨
【陈】1. 排列,摆设:~列。~兵。 2. 述说:~述。~情。详~。~诉。~说。 3. 旧的,时间久的:~旧。~腐。~醋。推~出新。~~相因。~迹。~皮。 4.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河南省淮阳县一带。 5. 中国朝代名,南朝最末的王朝。 6. 姓。
【陈】〔古文〕軙敶《唐韻》直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池鄰切,音塵。《玉篇》列也,布也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乃陳戒于德。《詩·小雅》饋八簋。又《史記·李斯傳》所以飾後宮,充下。《註》下陳,猶後列也。又《廣韻》故也。《詩·小雅》我取其,食我農人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太倉之粟,陳陳相因。又久也。《書·盤庚》失于政,于兹。《傳》今旣失政,而久於此而不徙。《疏》釋詁云:塵,久也。孫炎曰:居之久,久則生塵矣。古者塵同也。故爲久之義。又《廣韻》張也。《禮·表記》事君欲諫,不欲。《註》謂言其過於外也。又《廣韻》衆也。又《爾雅·釋宮
【继】◎ 连续,接着:~续。~任。~承。~武(足迹前后相接,喻后人接续前人的事业)。~往开来。前仆后~。
【继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詣切,音計。《說文》續也。《玉篇》紹繼也。《易·繫辭》繼之者,善也。《中庸》善繼人之志。《孟子》爲可繼也。《五經文字》繼从,反爲。俗作継,非。又《集韻》吉棄切,音繫。縛也。《後漢·李固傳》羣下繼望。《註》劉攽曰:繼是繼續之義,不可施於此。蓋本是繫字,繫綴天下之望也。○按繼又音繫,訓縛,卽繫之義。劉欲改繼爲繫,非是。
【律】1. 法则,规章:纪~。法~。定~。规~。清规戒~。~师。 2. 约束:~己。 3. 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,把声音分为六律(阳律)和六品(阴律)。合称“十二律”:~吕(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,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,从低音管算起,成奇数的六个管称“律”;成偶数的六个管称“吕”,后来“律吕”作为音律的统称)。 4. 旧诗的一种体裁:~诗。 5. 姓。 典
【诗】1. 文学体裁的一种,通过有节奏和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,抒发情感:~歌。~话(❶评论诗人、诗歌、诗派以及记录诗人议论、行事的著作;❷古代说唱艺术的一种)。~集。~剧。~篇。~人。~章。~史。吟~。 2. 中国古书名,《诗经》的简称。
【黄】1. 像金子或向日葵花的颜色:~色。~昏。牛~。~澄澄。信口雌~。 2. 特指中国黄河:~灾。治~。~泛区。 3. 指“黄帝”(即“轩辕氏”,传说中原始社会部落联盟首领):~老(黄帝和老子)。炎~子孙。 4. 事情失败或计划不能实现:事情~了。 5. 姓。 典
【黄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乎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光切,音皇。《說文》地之色也。《玉篇》中央色也。《易·坤卦》黃裳元吉。象曰:黃裳元吉,文在中也。《文言》君子黃中通理。又《史記·天官書》日月五星所行之道曰黃道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北至池陽,西至黃山。又黃河。《爾雅·釋水》河出崑崙虛,色白,所渠幷千七百,一川色黃。又地名。《春秋·哀十四年》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。《註》陳留封丘縣南有黃亭。又國名。《左傳·桓八年》楚子合諸侯于沈鹿,黃隨不會。《註》黃國,今弋陽縣。又州名。古邾國,漢西陵縣,隋黃州。又縣名。《
【提】1. 垂手拿着有环、柄或绳套的东西:~壶。~灯。~篮。~包。~盒。~纲挈领。 2. 引领(向上或向前等):~心吊胆。~升。~挈。~携。 3. 说起,举出:~起。~出。~醒。~倡。~议。~名。~案。~要。 4. 将犯人从关押之处带出来:~审。~犯人。 5. 率领,调遣:~兵。 6. 取出:~取。~货。 7. 汉字笔形之一,即挑。 8. 舀取油、酒等液体的一种用具:油~。酒~。 9. 古代鼓名:“师帅执~”。 10. 姓。 | ◎ 〔~防〕小心防备。 | ◎ 投掷:“荆轲废,乃引其匕首~秦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