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shǒu 1|0|0 guī dú lì
【守】1. 保持,卫护:~成(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)。~御。~身(爱护自身,保持自己的品节)。~节。~恒。~望相助。墨~成规。 2. 看管:看~。~护。 3. 在一个地方不动:~株待兔。留~。 4. 遵照:遵~。~法。~时。 5. 维持原状,不想改变:保~。因循~旧。 6. 呆在一起:厮~。 7. 节操:操~。 8. 靠近,依傍:~着水的地方,可多种稻子。 9. 古代官名:太~。~祧(中国周代掌管祭祀宗庙的官)。~刺(太守,刺史)。~令(指太守、刺史、县令等地方官)。 10. 姓。 网
【守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書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九切,音首。《說文》守,守官也。从宀,官府也。从寸,法度也。《玉篇》收也,視也,護也。《易·繫辭》何以守位,曰仁。《周禮·天官》獸人職時田則守罟。《註》防獸觸攫也。又《廣韻》主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晏子云: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澤之萑蒲,舟鮫守之。藪之薪蒸,虞守之。海之鹽蜃,祈望守之。衡鹿等皆官名。又《增韻》攻守也。《易·坎卦》王公設險,以守其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阻三面而守。又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舒救切,音獸。《增韻》守之也,所守也,爲
【家】1.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:~庭。~眷。~长(zhǎng )。~园。~谱。~塾。~乡。~风。~训。~规。~喻户晓。如数~珍。 2. 家庭所在的地方:回~。老~。安~。 3. 居住:“可以~焉”。 4.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、亲属:~祖。~父。~翁。~母。~慈。 5. 家里养的,不是野生的:~畜。~禽。 6.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:酒~。农~。 7.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:专~。行(háng )~。作~。科学~。 8. 学术流派:儒~。法
【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牙切,音加。《說文》家居也。《爾雅》戸牖之閒謂之扆。其內謂之家。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註》家謂一門之內。又婦謂夫曰家。《孟子》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。又一夫受田百畝,曰夫家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上地家七人,中地家六人,下地家五人。《註》有夫有婦,然後爲家。又大夫之邑曰家,仕於大夫者曰家臣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大夫皆富,政將在家。又天家,天子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無外,以天下爲家。又居其地曰家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以好畤田地,善往家焉。又著述家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表章六經
【规】1. 画圆等的仪器:圆~。两脚~。 2. 法则,章程,标准:~则。法~。常~。清~戒律。 3. 格局,范围:~模。 4. 相劝:~尽力。~谏。~正(a.规劝,匡正;b.整齐;c.规矩)。~勉。 5. 谋划:~划。~约。
【规】《唐韻》居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均窺切《正韻》居爲切,音。《說文》有法度也。《玉篇》正圜之器也。《禮·經解》規矩誠設,不可欺以方圜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衡運生規,規圜生矩。《莊子·馬蹄篇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規者所以圜萬物也。又以法正人曰規。《書·征》官師相規。《傳》規,正也。《詩·衞風·淇奥序》武公能聽其規諫。《疏》正圜以規使依度,猶正君以禮使人德,故謂之規諫。又規,求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》規求無度。又規避違法,以方爲圜也。《正字通》引唐書:規影徭賦。又謀度也。《禮·儒行》其規爲有如此者
【独立】acute;lì(1)单独的站立[standalone]独立寒秋。——毛泽东《沁园春·长沙》(2)不依靠他人[independence]独立生活(3)一个国家或一个政权不受别的国家或政权的控制而自主地存在[independence]少年独立(不依靠他人)国独立(自主)。——清·梁启超《饮冰室全集·文集》(4)军队在编制上不隶属于上一级单位,直接隶属于更高一级单位[independent]独立营(不隶属于
【独立】。《论语·季氏》:“尝独立,鲤趋而过庭。”唐杜甫《独立》诗:“天机近人事,独立万端忧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二:“﹝王生﹞见一女子生得十分美貌,独立在门内,徘徊凝望。”毛泽东《沁园春·长沙》词:“独立寒秋,湘江北去,橘子洲头。”2.孤立无所依傍。《管子·明法解》:“人主孤特而独立,人臣羣党而成朋。”《晋书·忠义传·吉挹》:“挹孤城独立,众无一旅,外摧凶鋭,内固津要,虏贼舟船,俘馘千计。”明蒋一葵《长安客话·秦皇岛》:“关南六里有孤山,屹然独立于海上,四面皆水,俗呼秦皇岛。”魏巍《东方》第四部第二十章:“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