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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得禄及嗣——必大弟赴新城簿

韵脚:去七志

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

拼音: jí dé|děi|de sì ér 4

而得禄及嗣释义

【及】1. 从后头跟上:来得~。赶不~。  2. 达到:~格。~第(古代科举考试中选,特指考取进士)。普~。过犹不~。  3. 趁着,乘:~时。~早。~锋而试。  4. 连词,和,跟:阳光、空气~水是生物生存的基本条件。以~。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嗣】1. 接续,继承:~后(以后)。~岁(来年)。~响(继承前人之业,如回声之相应)。~徽(继承先人的美德、声誉)。  2. 子孙:后~。~子。
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
【禄】1. 古代官吏的俸给:~米。~位(借指官职)。~蠹(指追求官禄的人)。~食。俸~。无功受~。  2. 福:“儿已薄~相,幸复得此妇”。  3. 姓。

【禄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盧谷切,音鹿。《說文》福也。《廣韻》善也。《詩·商頌》百祿是何。《箋》當擔負天之多福。又俸也。居官所給廩。《禮·王制》位定然後祿之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八柄詔王馭羣臣,二曰祿。《疏》以功詔祿。祿,所以富臣下,故云。《禮·曲禮》士曰不祿。《疏》士祿以代耕。不祿,不終其祿也。又司祿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文昌宮六曰司祿。又回祿,火神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鄭禳火於回祿。又姓。紂子祿父後。又州名。廣南化外有福祿州,唐總章二年置。又天祿,獸名。《前漢·西域傳註》似鹿,長尾,一角者爲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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