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仄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chū èr zì chéng mào xiào zǐ
【出】1. 从里面到外面:~访。初~茅庐。~笼。 2. 往外拿,支付:~力。~钱。~谋画策。入不敷~。 3. 离开:~发。~轨。~嫁。 4. 产生,生长:~产。~品。~人才。 5. 发生:~事。 6. 显露:~现。~名。 7. 超过:~色。~类拔萃(超出同类之上)。 8. 来到:~席。~勤。 9. 引文、典故来源于某处:~处(chù)。语~《孟子》。 10. 显得量多:这米~饭。 11. 放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或效果:提~问题。 12. 传(chuán)奇中的一回,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。
【出】《唐韻》赤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律切,春入聲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廣韻》見也,遠也。《增韻》出入也,吐也,寫也。又生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康公,我之自出。《註》秦康公,晉之甥也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》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。《註》出謂越獄逃亡也。又《增韻》斥也。《正韻》亦作黜絀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尺類切《正韻》蚩瑞切,推去聲。自中而外也。又《正韻》凡物自出,則入聲。非自出而出之,則去聲。然亦有互用者。又叶尺僞切,吹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匪舌是出,維躬是瘁。又叶敕律切
【二】1. 数名:一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贰”代)。 2. 双,比:独一无~。 3. 两样,别的:~话。不~价。
【二】〔古文〕弍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至切,音樲。地數之始,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。《易·繫辭》分而爲二,以象兩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衞侯將會,使祝佗從。佗曰:若又共二徼大罪也。《註》謂兼二職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權出於一者强,權出於二者弱。《史記·韓信傳》功無二於天下。《前漢·嚴助傳》詔曰:子在朕前之時,知略輻輳,以爲天下少雙,海內寡二。又巽二,風神名。又古貨布文帝字。見《六書略》。字上下畫均齊。上畫短者,乃古文上字也。今相仍上短下長作二字,非。貳。二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傳·定四年》衞侯將會,使祝佗從。佗曰,若
【字】1. 用来记录语言的符号:文~。汉~。~符。~母。~典。~句。~里行(háng )间。~斟句酌。 2. 文字的不同形式,书法的派别:草~。篆~。颜~。柳~。欧~。赵~。 3. 书法的作品:~画。~幅。 4. 字的音:~正腔圆。 5. 人的别名,亦称“表~”,现多称“号”;商店的名称,亦称“~号”。 6. 合同,契约:~据。 7. 旧时称女子出嫁:待~闺中。 8. 生子,乳,爱:~乳(生育)。~孕(怀孕)。 典
【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疾置切《正韻》疾二切,音自。《說文》乳也。又愛也。《書·康誥》父不能字厥子。乃疾厥子。《周禮·地官·鄭註》小國貢輕,字之也。《左傳·成四年》楚雖大,非吾族也,其肯字我乎。又文字。字者,孳也,六義相生無窮也。黃帝臣沮誦倉頡,體卦畫,摹鳥跡,引伸觸類,文字之形始立。《周禮·春官·外史》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。註古曰名,今曰字。疏滋益而多,故更稱曰字。又名字。《禮·曲禮》男子二十冠而字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冠而字之,敬其名也。君父之前稱名,他人則稱字也。《又》女子許嫁筓而字。《註》亦
【诚】1. 真心:~恳。~朴。~实。~挚。忠~。心悦~服。 2. 实在,的确:~然。~有此事。 方言集汇
【诚】《唐韻》氏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成。《說文》信也。《廣雅》敬也。《增韻》純也,無僞也,眞實也。《易·乾卦》閑邪存其誠。《疏》言防閑邪惡,當自存其誠實也。《書·太甲》鬼神無常享,享于克誠。《傳》言鬼神不係一人,能誠信者則享其祀。《眞德秀曰》唐虞時未有誠字,《舜典》允塞卽誠之義。至伊尹告太甲始見誠字。《禮·樂記》著誠去僞,禮之經也。《中庸》誠者,天之道也。誠之者,人之道也。《註》誠者,眞實無妄之謂。又《玉篇》審也。《禮·經解》故衡誠縣,不可欺以輕重。《註》誠,猶審也。或作成。又郡名。《唐書·地
【貌】1. 面容:面~。容~。~相。以~取人。 2. 外表的样子:礼~。~合神离。道~岸然。 3. 外观:全~。 4. 古书注解里表示状态、样子,如“飞貌”指飞的样子。 5. 描绘,画像:“命工~妃于别殿”。 网
【孝子】◎孝子xiàozǐ(1)[dutifulson]∶指对父母孝顺的儿子(2)[soninmourning]∶父母死后守孝的人
【孝子】1.孝顺父母的儿子。《诗·大雅·既醉》:“威仪孔时,君子有孝子。孝子不匱,永锡尔类。”《庄子·天地》:“孝子操药,以脩慈父,其色燋然,圣人羞之。”汉王延寿《鲁灵光殿赋》:“忠臣孝子,烈士贞女,贤愚成败,靡不载叙。”唐韩愈《复仇状》:“盖以为不许復讐,则伤孝子之心,而乖先王之训。”宋苏轼《代张方平谏用兵书》:“慈父孝子、孤臣寡妇之哭声,陛下必不得而闻也。”清李渔《闲情偶寄·词曲上·结构》:“欲劝人为孝,则举一孝子出名,但有一行可纪,则不必尽有其事,凡属孝亲所应有者,悉取而加之。”冰心《南归》:“人家说‘久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