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饭饱逍遥信所之——舍北行饭

韵脚:上平七之

平仄:仄 仄 平 平 仄 仄 平

拼音: fàn bǎo xiāo yáo xìn|shēn suǒ zhī

饭饱逍遥信所之释义

【饭】1. 煮熟的谷类食品:大米~。  2. 泛指人每天定时分次吃的食物:早~。~菜。~馆。~量。酒囊~袋。  3. 吃饭,或给人饭吃:“~疏食饮水,曲肱而枕之,乐亦在其中矣”。  4. 喂牲畜:~牛。

【饭】《廣韻》扶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父遠切,音笲。《玉篇》餐飯也。《禮·曲禮》飯黍毋以箸。又《文王世子》文王一飯亦一飯,文王再飯亦再飯。又《儀禮·少牢饋食禮·尸又食註》或言食,或言飯。食,大名,小數曰飯。《疏》食大名者,以其論語文多言食,故云食大名也。小數曰飯者,此少牢特言三飯五飯九飯之等,據一口謂之一飯,五口謂之五飯等,據小數而言,故云小數曰飯。又《論語》亞飯、三飯、四飯。《註》以樂侑食之官。《白虎通》王者平旦食、晝食、晡食、暮食,凡四飯,諸侯三飯,大夫再飯。又指本。《儀禮·士喪禮》設決麗于掔自飯持之。《註》

【饱】1. 吃足了,与“饿”相对:~餐。~暖。  2. 足、充分:~满。~和。~学(学识丰富)。~含。~览。~受。一~眼福。

【饱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博巧切,包上聲。《說文》厭也。《玉篇》飽滿也。《廣韻》食多也。《易·漸卦》飮食衎衎,不素飽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嘗饌善,則世子亦能食。嘗饌寡,世子亦不能飽。又《陸機·豪士賦》心翫居常之安,耳飽從諛之說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添差通判臨江軍事飽安盈。又《五音集韻》許旣切,音欷。飫也。又古通有韻。《詩·小雅》牂羊墳首,三星在罶。人可以食,鮮可以飽。又叶彼五切,音補。《吳子·治兵篇》適其水草,節其飢飽。冬則溫廐,夏則凉廡。漢典考證:〔《禮·文王世子》嘗饌善,則世子亦能食。嘗饌寡

【逍遥】◎逍遥xiāoyáo[carefree;beatease(leisure);befreeandunfettered;wanderaboutatleisure]自由自在,不受拘束

【逍遥】亦作“逍摇”。1.徜徉;缓步行走貌。《楚辞·九章·哀郢》:“去终古之所居兮,今逍遥而来东。”姜亮夫校注:“逍遥即游之义。”《文选·司马相如<长门赋>》:“夫何一佳人兮,步逍遥以自虞。”刘良注:“逍遥,行貌。”《南史·袁粲传》:“家居负郭,每杖策逍遥,当其意得,悠然忘反。”杨朔《孤儿行》:“我正在街上漫步逍遥,忽然有只小手拉住我的衣角,眉开眼笑地仰着小脸蛋儿。”2.优游自得;安闲自在。《庄子·逍遥游》:“彷徨乎无为其侧,逍遥乎寝卧其下。”成玄英疏:“逍遥,自得之称。”《后汉书·逸民传·梁鸿》:“聊逍摇兮遨嬉

【信】1. 诚实,不欺骗:~用。~守。~物。~货。~誓旦旦。  2. 不怀疑,认为可靠:~任。~托。~心。~念。  3. 崇奉:~仰。~徒。  4. 消息:~息。杳无音~。  5. 函件:~件。~笺。~鸽。~访。  6. 随便,放任:~手(随手)。~步(随意走动,散步)。~笔。~意。  7. 同“芯2”。  8. 姓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1. 古同“伸”,舒展开。  2. 古同“伸”,表白。

【信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息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思晉切,音訊。愨也,不疑也,不差爽也。《易·繫辭》人之所助者,信也。《左傳·僖七年》守命共時之謂信。又《爾雅·釋地》大蒙之人信。《註》地氣使然也。又《左傳·莊三年》一宿爲舍,再宿爲信。《詩·豳風》于女信處。又《周頌》有客信信。《註》四宿也。又符契曰信。《前漢·平帝紀》漢律,諸乗傳者持尺五木轉信。《註》兩行書繒帛,分持其一。出入關,合之乃得過。或用木爲之。《後漢·竇武傳》取棨信閉諸禁門。《註》棨,有衣戟也。又古人謂使者曰信。與訊通。《史記·韓世家》軫說楚王,發信臣,多其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疏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阻切,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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