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八微
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fāng shì gù 1|4 xī
【芳】1. 花草的香气:~香。~草。~菲(a.花草的香气;b.指花草)。~馥。~馨。芬~。 2. 喻美好的:~名。~龄(年龄,用于少女)。~姿(美好的姿态,用于少女)。~邻(关系融洽的邻居,用作敬辞)。流~百世。 3. 花卉:群~竞艳。~时(花盛时节)。 网
【芳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 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漢典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貌也。〕 謹照原文貌改臭。 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
【事】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 2. 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 3. 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 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 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 6. 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 7. 服侍:~父母。
【事】〔古文〕叓《唐韻》鉏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仕吏切,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
【固】1. 结实,牢靠:坚~。稳~。巩~。凝~。加~。 2. 坚定,不变动:~执。~定。~本。 3. 本,原来:~有。~步自封(亦作“故步自封”)。 4. 鄙陋(见识浅少)。 5. 姓。 典
【固】〔古文〕怘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慕切,音顧。《說文》四塞也。从囗古聲。《徐鍇曰》淮南子謂九州之險,爲九州之塞也。《禮·禮運》城郭溝池以爲固。《周禮·夏官·掌固》掌修城郭溝池樹渠之固。《註》掌國所依阻者。城郭已下數事,皆是牢固之事也。《孟子》固國不以山谿之險。又《唐韻》堅也。《論語》學則不固。《詩·魯頌》式固爾猷,淮夷卒獲。《禮·曲禮》將適舍求無固。《註》就館不能無求於主人,執所欲,而必得之,非爲客之義。又《廣韻》再辭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禹拜稽首固辭。《禮·投壺》敢固以請。《註》固之言如故也,如故
【应】1. 该,当,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:~当。~该。~分(fèn )。~有尽有。 2. 回答:答~。喊他不~。~承。 3. 随,即:“桓督诸将周旋赴讨,~皆平定”。 4. 姓。 | 1. 回答或随声相和:~答。呼~。~对(答对)。~和(hè)。反~(a.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,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;b.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;c.回响,反响)。 2. 接受,允许,答应要求:~邀。~聘。~考。 3. 顺合,适合:顺~。适~。~机。~景。~时。~用文。 4. 对待:~付。~变。
【应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陵切,音膺。《說文》當也。从心聲。《徐曰》,鷹字也。本作,今作應。又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又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又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又樂名。
【稀】1. 事物中间距离远、空隙大,与“密”相对,~疏。~落(luò)。~客。依~。 2. 浓度小,含水分多的,与“稠”相对:~薄。~料。~释。 3. 少:~少。~罕。~奇。古~之年。 4. 用在“烂”、“松”等形容词前面,表明程度深:~烂。~碎。~松。
【稀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香依切,音希。《說文》疏也。《徐曰》當从爻从巾。爻者,希疏之義,與爽同意,巾象禾之根莖。至於莃晞皆當从稀省,何以知之,說文無希字故也。又姓。見《姓苑》 《集韻》通作希。
这句诗很有道理嘛!芳香的东西如果太多了,就会变得“色香味俱全”啦!有时候,适度保持距离反而能增添些许神秘感,要懂得淡定、克制,人生才能到达巅峰哟!
总而言之,这句诗“芳事固应稀”,通过简练而深邃的表达,传递出了深刻的文化内涵和人生哲理,颇具思考价值。以此为引,我们应该珍视生活中的美好事物,懂得适度与取舍,始能领悟生命中的真正芳香与意义。
呐,关键词可是“芳香事物应当稀少”哟。它告诉我们,不妨少一点,反而更香,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呢?有时候嘛,多过份也是会觉得审美疲劳的,所以,你就懂了!
然而,这句诗暗含了独特的审美观念。我们不难想到,如果芳事过于浓重,便会使人心生厌倦,甚至引起反感。因此,“固应稀”被用来提醒人们,纵欲过极则易生疲倦,保持适度的滋养才能让人持久地欣赏芳香事物。
这句诗“芳事固应稀”,字面意义上表现了芳香事物的稀缺珍贵之态,却又有更深层次的寓意。
此外,这句诗也可以作为一种人生哲理的启示。若将“芳事”理解为人生中的美好事物,那么我们就应当珍惜每一次机会,不过分追求,而是懂得适度拥有,才能让生活更有意义和滋味。
从文化传统来看,古人崇尚内敛,更看重内涵,不追求浓艳而锋芒的外在表现。这句诗以“芳事”表达了一种温婉而含蓄的情感,使人在品味中回味无穷。
最后,这句诗的音韵和谐,字句精练,体现了中国传统诗歌的独有魅力。诗中的“芳事”和“固应稀”之间的对仗押韵,给诗歌注入了韵律之美,使得这句诗更具感染力和表现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