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九魚
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wèi shū fàng wēng quán zuò jì
【未】1. 不,不曾,没有:~必。~曾(céng )。~来。~尝。~竟(没有完成的)。~及(a.没有来得及;b.没有达到)。 2. 地支的第八位,属羊。 3. 用于记时:~时(下午一点至三点)。 4. 放在句末,表示疑问:“君除吏尽~?吾亦欲除吏”。 典
【未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沸切,音味。《說文》未,味也。六月,百果滋味已具,五行木老於未,象木重枝葉之形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未曰協洽。《禮·月令註》季夏者,斗建未之辰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昧薆於未。《釋名》未,昧也。日中則昃,向幽昧也。又《玉篇》未猶不也,未有不,卽有也。又未央,複姓。見《李淳風·乙巳占》。
【疏】1. 去掉阻塞使通畅:~导。~通。~浚。~解(jiě)。 2. 分散:~散。仗义~财。 3. 事物间距离大,空隙大,与“密”相对:~密。~松。~朗。~旷。~阔。~落(luò)。稀~。天网恢恢,~而不漏。 4. 不亲密,关系远的:亲~。~远。 5. 不细密,忽略:~忽。 6. 空虚:志大才~。 7. 不熟悉:生~。 8. 粗劣:~食。~粝。 9. 古同“蔬”,蔬菜。 10. 分条说明的文字:上~(臣子向帝王分条陈述的意见书)。奏~。注~(对古书的注解和对注解的注释)。 11. 僧道拜忏时
【疏】《唐韻》所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山於切《正韻》山徂切,音梳。《說文》通也。本作。今作疏。《禮·樂記》淸廟之瑟,朱絃而疏越。《註》越,瑟底孔也。畫疏之,使聲遲也。《疏》疏,通也。使兩頭孔相連而通,孔小則聲急,孔大則聲遲。《經解》疏通知遠。又遠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予曰有疏附。《傳》率下親上曰疏附。《箋》疏附,使疏者親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疏。又麤也。《詩·大雅》彼疏斯粺。《箋》疏,麤也。謂糲米也。《禮·玉藻》客飧,主人辭以疏。《註》飧者,美主人之食也。疏之言麤也。又《郊特牲》疏布之尚,反女功之始也。又分也
【放】1. 解脱约束,得到自由:把笼子里的鸟~了。~胆。~诞。~任。~肆。~歌。~怀。豪~。释~。 2. 散(sàn):~工。~假。~学。~晴(阴雨后转晴)。 3. 带牲畜到野外去吃草:~牧。~羊(亦喻任其自由行动,放手不管,含贬义)。 4. 驱逐到远方去:~逐。~黜。流~。 5. 到基层去:~官(古时指任命为外地官员)。下~。 6. 发出:~电。~毒。~光。发~。 7. 借钱给别人,收取利息:~债。~贷。 8. 扩展:~大。~宽。 9. 花开:百花齐~。心花怒~。 10. 搁、置:这件事情不
【放】〔古文〕匸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甫妄切,音舫。《說文》逐也。《小爾雅》棄也。《書·舜典》放驩兜于崇山。《疏》放逐。《左傳·宣元年》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。《註》放者,受罪黜免,宥之以遠。又《書·武成》放牛于桃林之野。《疏》據我釋之,則云放。又《禮·曲禮》毋放飯。《註》去手餘飯於器中。又《左傳·昭十六年》獄之放紛。《註》放,縱也。又《論語》隱居放言。《何晏註》放,置也,不復言世務。又《孟子》如追放豚。《趙岐註》放逸之豕。又《博雅》妄也。《玉篇》散也。《增韻》肆也,捨也。《正韻》廢也。又《廣韻》分兩切《集韻》
【翁】1. 老头儿:老~。渔~。“塞~失马,焉知非福”。 2. 父亲:“家祭无忘告乃~”。 3. 丈夫的父亲:~姑(公婆)。 4. 妻子的父亲:~婿。 5. 姓。 6. 鸟颈毛。 典
【翁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烏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烏公切,音螉。《說文》頸毛也。《玉篇》鳥頸下毛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赤鴈集六紛員,殊翁雜五采文。《註》孟康曰:翁,鴈頸。又《玉篇》飛貌。又《廣雅》翁,父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吾翁卽若翁。又《玉篇》老稱。《史記·灌將軍傳》與長孺共一老禿翁。《註》年老頭禿也。又姓。《前漢·貨殖傳》翁伯以脂而傾縣邑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鄔孔切,音。《周禮·天官·酒正註》盎,猶翁也。成而翁翁然,蔥白色,如今酇白矣。《釋文》翁,音嗚動反。一音於勇反。又《韻補》葉烏光切。《道藏歌》霄駢縱橫舞。紫蓋託朱方
【全】1. 完备,齐备,完整,不缺少:齐~。完~。智勇双~。求~责备。 2. 整个,遍:~部。~国。~民。~神贯注。~心~意。 3. 都:代表~来了。 4. 使不受损伤:保~。 5. 姓。
【作计】计zuòjì(1)[plan;intend;contemplate]打算作计何不量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(2)又作计乃尔立。典
【作计】谋划;考虑。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:“阿兄得闻之,悵然心中烦。举言谓阿妹,作计何不量。”北周庾信《杨柳歌》:“定是怀王作计误,无事翻覆用张仪。”2.谓出主意,设法。唐段成式《酉阳杂俎续集·支诺皋上》:“我等既受一醉之恩,须为作计。”清吴伟业《直溪吏》诗:“吏指所居堂,即贫谁信尔?呼人好作计,缓且受鞭箠。”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