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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亲官舍当有择——送江公著知吉州

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仄 平

拼音: qīn|qìng yǒu|yòu guān shě|shè zé|zhái fèng dāng|dàng

奉亲官舍当有择释义

【亲】1.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:~属。~人。~缘。双~(父母)。~眷。  2. 婚姻:~事。  3.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:~戚。~故。~邻。~朋。  4.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:乡~。  5. 本身,自己的:~睹。~聆。~笔。  6. 感情好,关系密切:~密。相~。~睦。~疏。  7.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:~吻。 | ◎ 〔~家〕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(“家”读轻声)。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有】〔古文〕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
【官】1.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:~吏。~僚。~邸。~腔。~署。~厅。~爵。  2.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:~办。~费。~方。~府。  3.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:感~。器~。五~。~能。  4. 姓。

【官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沽歡切,音觀。《說文》吏事君也。《玉篇》宦也。《論語·撰考》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《周禮·天官疏》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又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又《增韻》職也,使也,公也

【舍】1. 放弃,不要了:~己为人。~近求远。四~五入。  2. 施舍:~粥。~药。 | 1. 居住的房子:宿~。旅~。校~。  2. 居住,休息:~于山麓。  3. 谦辞,多指亲属中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:~弟。~侄。~亲。  4. 古代行军一宿或三十里为一舍:退避三~(喻对人让步)。  5. 姓。

【舍】《廣韻》始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夜切,音赦。《說文》市居曰舍。《釋名》舍,於中舍息也。《禮·曲禮》將適舍,求毋固。《註》謂行而就人館。《疏》適,猶往也。舍,主人家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宮正》以時此宮中之官府,次舍之衆寡。《註》次謂吏直宿,若今部署諸廬者。舍,其所居寺。《前漢·高祖紀》高祖適從旁舍來。又《王莽傳》里區謁舍。《註》不宿客之舍爲里區,宿客者曰謁舍。又息也。《詩·小雅》爾之安行,亦不遑舍。《箋》女可安行乎,則何不暇舍息乎。《前漢·高祖紀》遂西入咸陽,欲止宮休舍。《註》師古曰:舍,息也,於殿中休

【择】◎ 挑拣,挑选:~取。~优。抉~。~善而从。饥不~食。 | ◎ 义同“择”(zé),用于口语:~不开(分解不开;摆脱不开)。~菜。~食。

【择】《唐韻》丈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格切,音宅。《說文》揀選也。《書·呂》罔有擇言在躬。《禮·中庸》擇善而固執之者也。又《史記註》達各切,音鐸。《龜筴傳》悤悤疾疾,通而不相擇,妖孽數見,傳爲單薄。又《集韻》夷益切,音奕。人名。漢有司馬無擇。本作擇。或作。擇字原从作。

【奉】1. 恭敬地用手捧着:~觞(举杯祝酒)。~献。~祀。~承(恭维,讨好。“承”读轻声)。  2. 尊重,遵守:~公守法。~为圭臬(把某些言论或事物当作准则)。~行故事(按老规定办事)。  3. 敬辞,用于自己的举动涉及对方时:~告。~还(huán )。~陪。~劝。~迎(a.敬辞,迎接;b.奉承)。~赠。  4. 信仰:信~。素~佛教。  5. 供养,伺候:~养。供~。侍~。  6. 姓。  7. 古同“俸”,薪金。

【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扶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父勇切,音唪。《說文》承也。《禮·曲禮》長者與之提攜,則兩手奉長者之手。又與也,獻也。《史記·藺相如傳》奉璧西入秦。又《集韻》房用切,音俸。養也,秩祿也。《史記·蕭何世家》高祖以吏咸陽,吏皆送奉錢三,何獨以五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帝詔小吏,勤事而奉薄,其益百石以上奉十五。別作俸。又姓。漢馬軍使奉揮,明奉科。

【当】1. 充任,担任:充~。担(dān )~。~之无愧。  2. 掌管,主持:~家。~权。~政。  3. 正在那时候或那地方:~时。~代。~初。~今。~即(立即)。~年。~街。~院。  4. 面对着:~面。~机立断。首~其冲。  5. 相称,相配:旗鼓相~。~量(liáng)。  6. 应该:应~。理~。老~益壮。  7. 抵敌:万夫不~之勇。  8. 判罪,意为处以相当的刑罚:该~何罪。  9. 顶端,头:瓦~。  10. 象声词,金属撞击的声音。 | 1. 合宜:恰~。适~。妥~。  2. 抵得上,等于:

【当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郞切,黨平聲。《說文》田相値也。从田,尚聲。又《玉篇》任也。《論語》當仁不讓於師。《晉語》夫幸,非福非德不當雍。《註》當,猶任也。又《廣韻》敵也。《禮·王制》次國之上卿,位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《史記·廉頗藺相如傳》學兵法,言兵事,以天下莫能當。又直也。《禮·內則》妻不在,妾御莫敢當夕。又遇也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聖人有明德者,若不當世,其後必有達人。《禮·曲禮》當食不歎。又適可也。《易·履卦》夬履貞厲,位正當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逢滑當公而進。《註》當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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