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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班三岘荆——送陆尧夫倅襄阳

韵脚:下平十二庚

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bān jīng fù xiàn sān

复班三岘荆释义

【班】1. 一群人按次序排成的行列:排~。按部就~。  2. 工作或学习的组织:~组。~级。~长。~主任。领~。  3. 军队编制中的基层单位,在“排”以下。  4. 工作按时间分成的段落,亦指工作场所:早~。下~。值~。~房。  5. 定时开行(xíng)的:~车。~机。~期。  6. 量词(a.用于人群,如“这~人真能干”;b.用于定时开行的交通运输工具,如“他搭下一~飞机走”)。  7. 调回或调动(军队):~师。~兵。  8. 古同“斑”,杂色。  9. 姓。

【班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布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還切,音頒。《書·堯典》班瑞于羣后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班,賦也。《註》謂布與。《書·洪範》武王旣勝殷,邦諸侯班宗彝。《傳》賦宗廟彝器酒罇賜諸侯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班荆相與食。《註》班,布也。《公羊傳·僖三十一年》晉侯執曹伯,班其所取侵地于諸侯。又《博雅》班,秩序也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趙孟曰:辰嬴賤班在九人。《註》班,位也。又《集韻》次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諸侯之大夫戍齊,齊人饋之餼,使魯爲其班。《註》班,次也。又《集韻》別也。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有班馬之聲。《註》

【荆】1. 落叶灌木,叶有长柄,掌状分裂,开蓝紫色小花,枝条可编筐篮等(亦称“楚”):紫~。~条。~棘。披~斩棘。  2. 古代用荆条做的刑仗:负~请罪。  3. 中国古代“九州”之一,春秋时楚国别称:~州。~璞(喻美质、未经任用的卓越人才)。  4. 旧时对人谦称自己的妻子:拙~。山~。~妻。  5. 姓。 典

【荆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舉卿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卿切,音京。《說文》楚木也。《山海經》虖勺之山,其下多荆杞。《本草》牡荆。《註》古者杖以荆,故字从,其生成叢而疎爽,故又謂之楚。荆楚之地,因多產此而名也。又州名。《書·禹貢》荆及衡陽惟荆州。又山名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南郡臨沮侯有荆山。《註》卞和抱璞之處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燕有荆軻,望出廣陵。又《韻補》居良切,音姜。《列女傳》屬以州犁,以免咎殃,伯宗遇禍,州犁奔荆。補遺:《正韻》同荊。荊字从幵。ZDIC.NET汉典

【复】1. 回去,返:反~。往~。  2. 回答,回报:~命。~信。~仇。  3. 还原,使如前:~旧。~婚。~职。光~。~辟。  4. 再,重来:~习。~诊。~审。~现。~议。  5. 许多的,不是单一的:重(chóng)~。繁~。~杂。~姓。

【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房六切,音伏。《說文》往來也。《廣韻》返也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卒乃復。《傳》復,還也。《詩·小雅》言歸思復。又《韻會》答也。《書·說命》說復于王。又《韻會》白也。《禮·曲禮》願有復也。又《韻會》反命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諸臣之復。《註》復,報也,反也。《疏》謂羣臣受王命,使臣行之訖,反報於王也。又招魂曰復。《禮·檀弓》復盡愛之道也。《註》復謂招魂,庶幾其精氣之反。又興復。《諸葛亮·出師表》興復漢室,還於舊都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元有復見心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後周置復州

【岘】1. 〔~山〕山名,在中国湖北省。亦称“岘首山”。  2. 小而高的山岭。 方言集汇

【岘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典切,賢上聲。《玉篇》山名,在今襄陽。《晉書·羊祜傳》祜與鄧潤甫登峴山,垂涕曰:自有宇宙,便有此山,因立。後人名墮淚。又大峴,山名,在靑齊。又《集韻》山小而險。一曰嶺上平也。《謝靈運·嶺溪行》迢遞陟陘峴。《註》嶺小高也。《韻會》峴,本作現。

【三】1. 数名,二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叁”代):~维空间。~部曲。~国(中国朝代名)。  2. 表示多次或多数:~思而行。~缄其口。

【三】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又姓。明三成志。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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