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fú bìng chū yān fēi
【扶】1. 搀,用手支持人或物,使不倒:搀~。~正。~老携幼。 2. 帮助,援助:~养。~植。~危济困。 3. 用手按着或把持着:~梯。沙发~手。 4. 姓。
【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防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馮無切《正韻》逢夫切,音符。《說文》佐也。一曰相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護也。《郭璞註》扶挾將護。《論語》顚而不扶。《前漢·高祖紀》不如更遣長者,扶義而西。《註》以義自助也。又緣也。《晉語》侏儒扶盧。又州名。扶州在隴右,唐屬山南道。又澤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扶柳縣註》地有扶澤,澤中多柳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傳魯論語者,魯扶卿。又《集韻》與芙通。扶蕖,荷也。又與通。大風也。又《唐韻》甫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風無切,音夫。《禮·投壺》籌,室中五扶,堂上七扶,庭中九扶。《註》鋪四指曰
【病】1. 生物体发生不健康的现象:疾~。~症。~例。~痛。~情。~源。~愈。~变。~危。~逝。~榻。~残。 2. 缺点,错误:语~。通~。弊~。 3. 损害,祸害:祸国~民。 4. 不满,责备:诟~。 5. 烦躁,担忧:“郑人~之”。
【病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皮命切,音寎。《說文》疾加也。《玉篇》疾甚也。《釋名》病,也。與正氣在膚體中也。又《廣韻》憂也。《禮·樂記》病不得其眾也。《注》病,猶憂也。以不得眾心為憂。又苦也。《書·呂》人極于病。《傳》欲使惡人極于病苦,莫敢犯者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范宣子為政,諸侯之幣重,鄭人病之。又恨也。《左傳·文十八年》閻職曰:與刖其父,而弗能病者,何如。《註》言不以父刖為病恨。又困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。《註》病謂罪咎之。《疏》謂不以已之所能使他人必能。若他人不能,則為困病。又辱也。《禮·
【出】1. 从里面到外面:~访。初~茅庐。~笼。 2. 往外拿,支付:~力。~钱。~谋画策。入不敷~。 3. 离开:~发。~轨。~嫁。 4. 产生,生长:~产。~品。~人才。 5. 发生:~事。 6. 显露:~现。~名。 7. 超过:~色。~类拔萃(超出同类之上)。 8. 来到:~席。~勤。 9. 引文、典故来源于某处:~处(chù)。语~《孟子》。 10. 显得量多:这米~饭。 11. 放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或效果:提~问题。 12. 传(chuán)奇中的一回,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。
【出】《唐韻》赤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律切,春入聲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廣韻》見也,遠也。《增韻》出入也,吐也,寫也。又生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康公,我之自出。《註》秦康公,晉之甥也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》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。《註》出謂越獄逃亡也。又《增韻》斥也。《正韻》亦作黜絀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尺類切《正韻》蚩瑞切,推去聲。自中而外也。又《正韻》凡物自出,則入聲。非自出而出之,則去聲。然亦有互用者。又叶尺僞切,吹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匪舌是出,維躬是瘁。又叶敕律切
【烟霏】亦作“烟霏”。1.云烟弥漫。唐席元明《三月三日宴王明府山亭》诗:“烟霏万雉,花明四郊;沼苹白带,山花紫苞。”宋欧阳修《秋声赋》:“盖夫秋之为状也,其色惨淡,烟霏云敛。”明文徵明《次韵吴德徵先生江南弄》:“烟霏晓色彤楼开,美人倚醉临籹臺。”2.烟雾云团。唐韩愈《山石》诗:“天明独去无道路,出入高下穷烟霏。”宋朱熹《鹧鸪天·叔怀尝梦飞仙为之赋此》词:“生羽翼,上烟霏。回头祗见冢纍纍。”明王守仁《登泰山》诗:“晓登泰山道,行行入烟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