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虞
平仄:仄 仄 平 平
拼音: fù 1 jiàn|xiàn xiáng mì
【复】1. 回去,返:反~。往~。 2. 回答,回报:~命。~信。~仇。 3. 还原,使如前:~旧。~婚。~职。光~。~辟。 4. 再,重来:~习。~诊。~审。~现。~议。 5. 许多的,不是单一的:重(chóng)~。繁~。~杂。~姓。
【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房六切,音伏。《說文》往來也。《廣韻》返也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卒乃復。《傳》復,還也。《詩·小雅》言歸思復。又《韻會》答也。《書·說命》說復于王。又《韻會》白也。《禮·曲禮》願有復也。又《韻會》反命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諸臣之復。《註》復,報也,反也。《疏》謂羣臣受王命,使臣行之訖,反報於王也。又招魂曰復。《禮·檀弓》復盡愛之道也。《註》復謂招魂,庶幾其精氣之反。又興復。《諸葛亮·出師表》興復漢室,還於舊都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元有復見心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後周置復州
【敷】1. 布置,铺开,摆开:~设。~陈(铺陈,详细叙述)。~衍(a.叙述并发挥,亦作“敷演”;b.做事不够负责或待人不恳切,只做表面上的应付;c.勉强维持)。 2. 涂上,搽上:~药。~粉。 3. 足够:入不~出。 4. 古同“肤”,表面的。
【敷】〔古文〕旉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芳無切,音罦。《五經文字》,經典相承,隷省作敷。《書·舜典》敷奏以言。《傳》敷,也。又《書·大禹謨》文命敷于四海。《傳》言其外布文德敎命。又《臯陶謨》翕受敷施。《傳》以布施政敎。又《詩·大雅》罔敷求先王。《箋》無廣索先王之道。又《廣韻》散也。又與傅同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傅奏其言。《註》師古曰:傅讀曰敷。zdic.net汉典
【见】1. 看到:看~。罕~。~微知著。~义勇为。~异思迁。 2. 接触,遇到:怕~风。~习。 3. 看得出,显得出:~效。相形~绌。 4. (文字等)出现在某处,可参考:~上。~下。 5. 会晤:会~。接~。 6. 对事物观察、认识、理解:~解。~地(见解)。~仁~智(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)。 7. 助词,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:~外。~教。~谅(原谅我)。~笑(被讥笑)。 | 1. 古同“现”,出现,显露。 2. 古同“现”,现存。 典
【见】《唐韻》《廣韻》古甸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經電切,堅去聲。《說文》視也。从目从儿。《易·乾卦》飛龍在天,利見大人。《疏》德被天下,爲萬物所瞻覩。《書·立政》灼見三有俊心。《禮·王制》問百年者就見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宗伯以賔禮親邦國,春見曰朝,夏見曰宗,秋見曰覲,冬見曰遇,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註》此六禮者,以諸侯見王爲義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舜擇吉月日,見四嶽、諸牧、班瑞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未得省見。《註》言不爲所拔識也。又《通鑑》漢武帝元光五年,張湯、趙禹定律令,務在深文,作見知法。詳矢部知字註
【祥蓂】《宋史·乐志八》:“轮高僊桂,阶应祥蓂。”参见“祥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