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三鍾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fǔ jiào|jiāo huī jīn bàn gōng|gòng
【府】1. 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:~库。天~。 2. 旧时封建贵族和官僚的主宅,泛指一般人的住宅:~邸。~第。王~。~上。 3. 中国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区域名,等级在县和省之间:开封~。~尹。~治。~试。首~。 4. 国家行政机关:政~。官~。 5. 古同“腑”,脏腑。
【府】《唐韻》方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父切,音甫。《說文》文書藏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府六人。《註》治藏,史掌書者。《又》宰夫八職,五曰府,掌官契以治藏。《註》治藏,藏文書,若今起文書草也。又《玉篇》府,聚也。藏,貨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,萬世永賴。《疏》水火木金土五材,兼以穀爲六府。《禮·曲禮》在府言府,在庫言庫。《註》府謂寶藏財賄之處也。又掌財幣之官皆曰府。《周禮·天官》大府,玉府,內府,外府。又《地官》泉府。又《春官》天府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太公爲周立九府圜法。《註》皆掌財幣之官,故云九府。又《百官公卿
【教】1. 指导,训诲:~习。~头。~正。~师。~导。管~。请~。~学相长。因材施~。 2. 使,令:风能~船走。 3. 指“宗教”:~士。~主。~皇。~堂。 4. 姓。 | ◎ 传授:~课。你~给我做。 典
【教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古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效切,音較。《說文》作敎上所施,下所效也。《釋名》敎,效也,下所法效也。《廣韻》敎訓也。《玉篇》敎令也。《易·觀卦》聖人以神道設敎。《書·舜典》敬敷五敎在寬。《傳》布五常之敎。又《禮·王制》明七敎以興民德。《註》七敎,父子,兄弟,夫婦,君臣,長幼,賔客,朋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徒》使帥其屬,而掌邦敎。《註》敎所以親百姓,訓五品,有虞氏五,而周十有二焉。《禮·曲禮》敎訓正俗,非禮不備。《荀子·脩身篇》以善先人謂之敎。又《蔡邕·獨斷》諸侯言曰敎。《正字通》諭告之
【挥金】或挥霍钱财。晋陶潜《饮酒》诗之十九:“虽无挥金事,浊酒聊可恃。”唐杜甫《秋日寄题郑监湖上亭》诗之三:“挥金应物理,拖玉岂吾身。”明顾起纶《国雅品·闺品》:“今紈綺子,嘑卢挥金,竟坠业倾绪,死而不悔。”清梁章鉅《归田琐记》附录《恭辰和韵》:“薈萃吾家翰墨林,相逢何敢吝挥金?”典
【办】1. 处理:~公。~事。~理。 2. 处分:惩~。法~。首恶必~。 3. 置备:~置。~货。 4. 创设:创~。兴(xīng)~。 典
【办】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莧切《正韻》備莧切,音辨。《說文》致力也。《集韻》具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項梁常爲主辦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多多益辦。又與辨通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以辨民器。《註》辨,猶具也。
【供】◎ 准备着东西给需要的人应用:~给(jǐ)。~求。~应。~需。~销。提~。~不应求。 | 1. 奉献:~养。~献。~奉。~佛。~职。 2. 祭祀用的东西:~桌。~品。~果。上~。 3. 被审问时在法庭上述说事实:招~。口~。~状。~认。~词。
【供】《廣韻》九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容切《正韻》居中切,音恭。《說文》設也。一曰供給。《書·無逸》文王不敢盤于游田,以庶邦惟正之供。《禮·檀弓》杜蕢曰:蕢,宰夫也。非刀匕是供。《左傳·僖四年》敢不供給。又姓。明供仲序,廣東人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用切,音貢。義同。《華嚴經》諸供養中,法供最重。又通作共。互詳八部共字註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敢不供給。〕 謹照原文元年改四年。 考證:〔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敢不供給。〕 謹照原文元年改四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