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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我汶上——文宣王及其弟子赞

平仄:仄 仄 仄 仄

拼音: wǒ fù wèn shàng

复我汶上释义
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
【复】1. 回去,返:反~。往~。  2. 回答,回报:~命。~信。~仇。  3. 还原,使如前:~旧。~婚。~职。光~。~辟。  4. 再,重来:~习。~诊。~审。~现。~议。  5. 许多的,不是单一的:重(chóng)~。繁~。~杂。~姓。

【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房六切,音伏。《說文》往來也。《廣韻》返也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卒乃復。《傳》復,還也。《詩·小雅》言歸思復。又《韻會》答也。《書·說命》說復于王。又《韻會》白也。《禮·曲禮》願有復也。又《韻會》反命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諸臣之復。《註》復,報也,反也。《疏》謂羣臣受王命,使臣行之訖,反報於王也。又招魂曰復。《禮·檀弓》復盡愛之道也。《註》復謂招魂,庶幾其精氣之反。又興復。《諸葛亮·出師表》興復漢室,還於舊都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元有復見心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後周置復州

【汶上】。泛指春秋、战国时期齐国之地。《论语·雍也》:“季氏使閔子騫为费宰。閔子騫曰:‘善为我辞焉!如有復我者,则吾必在汶上矣。’”何晏集解:“去之汶水上,欲北如齐。”杨伯峻注:“桂馥《札朴》云:‘水以阳为北,凡言某水上者,皆谓水北。’”后人常用为隐居的典故。三国魏应璩《与从弟君苗君胄书》:“营宅滨洛,困於嚣尘;思乐汶上,发於寤寐。”唐杜甫《奉寄高常侍》诗:“汶上相逢年颇多,飞腾无那故人何。”宋曾巩《贺熙宁四年明堂礼毕大赦表》:“臣心係北辰,身縻东土。永怀故事,难求汶上之图;独运清尘,方嘆《周南》之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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