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四十四有
平仄:仄 平 平 仄
拼音: gè|gě chū biāo shǒu
【各】◎ 每个,彼此不同:~别。~得其所。~尽所能。~有千秋。~自为政。 | 1. 〔自~儿(gěr)〕自己,亦作“自个儿”。 2. 方言,特别:这个人真~。
【各】《唐韻》古洛切《集韻》剛鶴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葛鶴切,音閣。《說文》異辭也。从口从夂。夂者,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。《書·湯誥》各守爾典,以承天休。又屠各,北方種落名。《後漢·公孫瓚傳》瓚子續爲屠各所殺。又《字彙補》借作部落之落,見諸葛銅鐺。又《字彙補》引沈括筆談云:又借作洛。《石鼓文》大車出各。
【出】1. 从里面到外面:~访。初~茅庐。~笼。 2. 往外拿,支付:~力。~钱。~谋画策。入不敷~。 3. 离开:~发。~轨。~嫁。 4. 产生,生长:~产。~品。~人才。 5. 发生:~事。 6. 显露:~现。~名。 7. 超过:~色。~类拔萃(超出同类之上)。 8. 来到:~席。~勤。 9. 引文、典故来源于某处:~处(chù)。语~《孟子》。 10. 显得量多:这米~饭。 11. 放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或效果:提~问题。 12. 传(chuán)奇中的一回,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。
【出】《唐韻》赤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律切,春入聲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廣韻》見也,遠也。《增韻》出入也,吐也,寫也。又生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康公,我之自出。《註》秦康公,晉之甥也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》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。《註》出謂越獄逃亡也。又《增韻》斥也。《正韻》亦作黜絀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尺類切《正韻》蚩瑞切,推去聲。自中而外也。又《正韻》凡物自出,則入聲。非自出而出之,則去聲。然亦有互用者。又叶尺僞切,吹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匪舌是出,維躬是瘁。又叶敕律切
【标】1. 树木的末端,引申为表面的,非根本的:~本。治~不治本。 2. 记号:商~。路~。~记。~志。~尺。~语。 3. 用文字或其他事物表明:~明。~题。~价。~榜(原为揭示、表明;后引申为宣扬、吹嘘)。 4. 给竞赛优胜者的奖品,亦指优胜:锦~。夺~。 5. 对一项工程或一批货物,依照一定的标准,提出价目,然后由竞争厂商选择,决定成交与否:投~。招~。 6. 准的(dì),榜样:目~。~领(杰出人物)。 7. 风度,格调:~格。 8. 中国清末陆军编制的名称,约相当于后来的一个团;亦用作计量
【标】《唐韻》甫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遙切,音猋。木末也。《管子·霸言篇》大本而小標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本標相應。又高枝曰標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上如標枝,民如野鹿。又表也。《禮·投壺》疏:飮畢之後,司射請爲勝者樹標。《晉書·宣帝紀》立兩標以別新舊。又旌旗也。《淸異錄》梁祖建火龍標。又標樹,位置也。《唐書·王義方傳》高自標樹。又書也。《孫綽·天台山賦》名標於奇紀。又《說文》敷沼切,音縹。《廣韻》方小切,音。義同。 《說文》作。漢典考證:〔《禮·投壺》飮畢之後,司射請爲勝者樹標。〕 謹按此孔疏非經文。謹照原書投
【手】1.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:~心。棘~(形容事情难办,像荆棘刺手)。着(zhuó)~(开始做,动手)。~不释卷。 2. 拿着:人~一册。 3. 亲自动手:~稿。~迹。~令。~书(a.笔迹;b.亲笔书信)。 4. 技能、本领:~法(技巧,方法)。~段。留一~。 5. 做某种事情或擅长某种技能的人:国~。扒~。生产能~。 6. 小巧易拿的:~枪。~册。 网
【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書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九切,音首。《釋名》手須也,事業所須也。《急就篇》捲捥節爪拇指手。《師古註》及掌謂之手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手。《疏》艮旣爲止,手亦能止持其物,故爲手也。《禮·玉藻》手容恭。又以手執器亦曰手。《禮·檀弓》王事也。子手弓而可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三年》曹子手劒而從之。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手熊羆。《註》言手擊之。又叶尸周切,音收。《焦氏·易林》邑姜叔子,天文在手。實沈參墟,封爲晉侯。又叶賞呂切,音黍。《郭璞·神噓贊》腳屬於頭,人面無手。厥號曰噓,重黎所處。又叶矧視切,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