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十一薺
平仄:仄 仄 平 仄
拼音: gè|gě qí|jī jìn|jǐn lǐ
【各】◎ 每个,彼此不同:~别。~得其所。~尽所能。~有千秋。~自为政。 | 1. 〔自~儿(gěr)〕自己,亦作“自个儿”。 2. 方言,特别:这个人真~。
【各】《唐韻》古洛切《集韻》剛鶴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葛鶴切,音閣。《說文》異辭也。从口从夂。夂者,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。《書·湯誥》各守爾典,以承天休。又屠各,北方種落名。《後漢·公孫瓚傳》瓚子續爲屠各所殺。又《字彙補》借作部落之落,見諸葛銅鐺。又《字彙補》引沈括筆談云:又借作洛。《石鼓文》大車出各。
【其】1. 第三人物代词,相当于“他(她)”、“他们(她们)”、“它(它们)”;“他(她)的”、“他们(她们)的”、“它(们)的”:各得~所。莫名~妙。三缄~口。独行~是。自食~果。 2. 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那”、“那个”、“那些”:~他。~余。~次。文如~人。名副~实。言过~实。 3. 那里面的:~中。只知~一,不知~二。 4. 连词,相当于“如果”、“假使”:“~如是,熟能御之?” 5. 助词,表示揣测、反诘、命令、劝勉:“~如土石何?” 6. 词尾,在副词后:极~快乐。大概~。 | ◎ 〔郦食(
【其】〔古文〕丌亓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之切《正韻》渠宜切,音碁。《韻會》指物之辭。《易·繫辭》其旨遠,其辭文。《詩·大雅》其在于今。又助語辭。《書·西伯戡黎》今王其如台。《詩·周南》灼灼其華。《玉篇》辭也。又姓。《韻會》漢陽阿侯其石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之切,音姬。《韻會》語辭。《書·微子》若之何其。《詩·小雅》夜如何其。又人名。《史記·酈生傳》酈生食其者,留高陽人也。《註》正義曰:酈食其,三字三音,讀曆異幾。《前漢·楚元王傳》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。《註》師古曰:食音異,其音基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
【尽】1. 完毕:用~。说不~。取之不~。 2. 达到极端:~头。山穷水~。~情。自~(自杀)。 3. 全部用出,竭力做到:~心。~力。~瘁。~职。~忠。~责。人~其才。物~其用。 4. 都,全:~然。~是白的。~收眼底。~释前嫌。 | 1. 极,最:~底下。 2.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:~量(liàng )。~管。
【尽】《正字通》俗盡字,詳皿部盡字註。(盡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忍切,秦上聲。《說文》器中空也。《小爾雅》止也。《玉篇》終也。《廣韻》竭也。《集韻》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去惡莫如盡。《穀梁傳·定十年》孔子歷階而上,不盡一等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不盡人之歡。《中庸》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明者,禮之盡也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欲雖不可盡,可以近盡也。《註》適可而止也。又《韓鄂歲華紀麗》大酺小盡。《註》月三十日爲大盡,二十九日爲小盡。又姓。見《萬姓統譜》。又《
【礼】1. 社会生活中,由于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仪节:婚~。丧(sāng)~。典~。 2. 符合统治者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:~教(jiào)。~治。克己复~。 3. 表示尊敬的态度和动作:~让。~遇。~赞。~尚往来。先~后兵。 4. 表示庆贺、友好或敬意所赠之物:~物。~金。献~。 5. 古书名,《礼记》的简称。 6. 姓。
【礼】《集韻》禮古作礼。註詳十三畫。(禮)〔古文〕礼《廣韻》盧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里弟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蠡。《說文》禮,履也,所以事神致福也。《釋名》禮,體也。得其事體也。《韻會》孟子言禮之實節文斯二者,蓋因人心之仁義而爲之品秩,使各得其敘之謂禮。又姓。《左傳》衞大夫禮孔。 《徐鉉曰》五禮莫重於祭,故从示。豊者,其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