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苟非阳在北——种竹

韵脚:入二十五德

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zài gǒu běi|bèi yáng fēi

苟非阳在北释义
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
【苟】1. 姑且,暂且:~安。~延残喘。~且。  2. 马虎,随便:~得。~合。不敢~同。  3. 如果,假使:~非其人。“~富贵,无相忘”。  4. 姓。 典

【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廣韻》古厚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正韻》舉后切,音垢。《說文》草也。又誠也。《魯語》夫苟中心圖民,知雖不及,必將至焉。又且也。《晏子·雜上篇》行廉不爲苟得,道義不爲苟合。又但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非苟知之。又《韓詩外傳》指緣謬辭謂之苟。又磯名。《水經注》苟磯,亦曰南陽磯。又姓。《廣韻》漢有苟參。《急就篇》苟貞夫。《註》苟,草名也。所居饒之,因以爲氏。又《集韻》居侯切,音鉤。苟吻,草名。又《類篇》果羽切。《唐韻古音》讀矩。《蔡邕·述行賦》登高斯賦,義有取兮。則善戒惡,豈云苟兮。翩翩獨征,無疇與兮。

【北】1. 方向,早晨面对太阳,左手的一边,与“南”相对:~方。~辰(古书指北极星)。~上(古代以北为上,后指去本地以北的某地,与“南下”相对)。~极星(出现在天空北部的一颗亮星,人常靠它辨别方向)。~国(指中国北部)。  2. 打了败仗往回逃:败~。 | ◎ 古同“背”,违背,违反。

【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博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必墨切《正韻》必勒切,綳入聲。《說文》乖也。从二人相背。《徐曰》乖者,相背違也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士無反北之心。《玉篇》方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北方水,太隂之精,主冬,曰壬癸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隂者北方。北,伏也。陽氣伏于下,于時爲冬。又《廣韻》奔也。《史記·管仲傳》吾三戰三北。又《集韻》補妹切《韻會》蒲妹切,音背。《集韻》違也。《正韻》分異也。《書·舜典》分北三苗。《註》分其頑梗,使背離也。

【阳】1. 明亮。  2. 中国古代哲学认为宇宙中通贯所有物质的两大对立面之一,与“阴”相对:一阴一~谓之道。阴~二气。图形:⚊(U+268A)。  3. 指“太阳”:~光。~面。~历。向~。夕~。  4. 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(多用于地名):衡~(在中国湖南省衡山之南)。洛~(在中国河南省洛河之北)。  5. 温暖:~春。  6. 外露的,明显的:~沟。~奉阴违。  7. 凸出的:~文图章。  8. 关于活人的:~间(人世间)。~宅。~寿。  9. 带正电的:~极。~电。~离子。  10. 男性生殖器:~痿。

【阳】與陽同。見《字彙補》字註。(陽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與章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章切《正韻》移章切,音羊。《玉篇》營天功,明萬物謂之陽。《說文》高明也。又日也。《詩·小雅》湛湛露斯,匪陽不晞。《傳》陽,日也。《左傳·文四年》天子當陽。《禮·祭義》殷人祭其陽。《註》陽謂日中時也。《孟子》秋陽以暴之。又《楚辭·遠遊》集重陽,入帝宮。《註》積陽爲天,天有九重,故曰重陽。又《玉篇》雙也。又月建。《爾雅·釋天》十月爲陽。《詩·小雅》歲亦陽止。又《爾雅·釋天》春爲靑陽。《註》氣淸而溫陽。又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癸曰昭陽。又五月

【非】1. 不,不是:~凡。~法。~分(fèn )。~礼。~但。~同小可。啼笑皆~。  2. 不对,过失:痛改前~。文过饰~。习~成是(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,反认为是对的)。  3. 与“不”呼应,表示必须(有时后面没有“不”字):我~看这本书。  4. 责怪,反对:~难(nàn )。~议。无可厚~。  5. 指“阿非利加洲”(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。简称“非洲”):东~。西~。

【非】《唐韻》甫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,音飛。《說文》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《玉篇》不是也。《書·說命》無恥過作非。《易·繫辭》辨是與非。又《玉篇》下也。又《玉篇》隱也。又《增韻》訾也。《孝經·五章》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。又《玉篇》責也。《前漢·魏相傳》使當世責人非我。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非山之首,其上多金玉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非子,伯益之後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尾切,音斐。《集韻》本作誹。謗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不入言而腹非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作腹誹。又《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註》非,讀曰誹。又《韻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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