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仄
拼音: ér guī wǎng niàn
【而】1. 古同“尔”,代词,你或你的:“~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”。 2. 连词(a.表平列,如“多~杂”。b.表相承,如“取~代之”。c.表递进,如“~且”。d.表转折,如“似是~非”。e.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,如“浓~不烈”。f.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,如“侃侃~谈”。g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,如“人~无信,不知其可”)。 3. 表(从……到……):从上~下。
【规】1. 画圆等的仪器:圆~。两脚~。 2. 法则,章程,标准:~则。法~。常~。清~戒律。 3. 格局,范围:~模。 4. 相劝:~尽力。~谏。~正(a.规劝,匡正;b.整齐;c.规矩)。~勉。 5. 谋划:~划。~约。
【规】《唐韻》居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均窺切《正韻》居爲切,音。《說文》有法度也。《玉篇》正圜之器也。《禮·經解》規矩誠設,不可欺以方圜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衡運生規,規圜生矩。《莊子·馬蹄篇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規者所以圜萬物也。又以法正人曰規。《書·征》官師相規。《傳》規,正也。《詩·衞風·淇奥序》武公能聽其規諫。《疏》正圜以規使依度,猶正君以禮使人德,故謂之規諫。又規,求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》規求無度。又規避違法,以方爲圜也。《正字通》引唐書:規影徭賦。又謀度也。《禮·儒行》其規爲有如此者
【罔念】善。《书·多方》:“惟圣罔念作狂,惟狂克念作圣。”孔传:“惟圣人无念於善则为狂人,惟狂人能念於善则为圣人。”唐吴兢《贞观政要·君道》:“若惟圣罔念,不慎厥终,忘缔搆之艰难,谓天命之可恃……人不见德,而劳役是闻,斯为下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