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rèn yā guǒ guī lín huáng hūn
【认】1. 分辨,识别:~生。~得。辨~。 2. 表示同意:~可。~账。 3. 与本来无关系的人建立某种关系:~亲。 4. 认吃亏:这事没办成,我~了。 网
【认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振切,音刃。《玉篇》識認也。《增韻》辨識也。《關尹子·二柱篇》渾人我同天地,而彼私智認而已之。《後漢·卓茂傳》時嘗出行,有人認其馬,解與之,他日別得,亡者詣府送還。《元史·王克敬傳》臨事不認眞,豈盡忠之道乎。又錯認,水酒名。見《南宋市肆記》。又《讀書通》與仞通。《前漢·儒林傳》孟喜因不肯仞。又《韻會》與訒通。詳訒字註。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而證切《集韻》如證切,仍去聲。義同。
【鸦】1. 鸟类的一属,全身多为黑色,嘴大翼长,叫声“丫丫”:乌~。寒~。~嘴锄(一种形如鸦嘴的轻便小锄)。 2. 古同“丫”,女孩子。
【鸦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於加切《韻會》幺加切,音椏。《廣韻》烏別名。《爾雅·釋鳥》鸒斯鵯鶋《註》鴉烏也。《廣雅》純黑反哺者,謂之烏。小而腹下白,不反哺者,謂之鴉烏。古有鴉經占吉凶,南人喜鵲惡鴉,北人反之,師曠以白項者爲不祥。亦作鵶。又《廣韻》五丅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語下切,音訝。本作雅。《韻會》按說文,雅本平聲。今俗作鵶。而雅从上聲,爲大小雅之雅矣。
【裹】1. 包;缠绕:~脚。把这包糖~好。~足不前。 2. 夹带;夹杂:不该把次货~进去卖。好人坏人~在一起一时分不清。 3. 方言,吸(奶):小孩生下来就会~奶。奶头被这孩子~得生疼。 (典)
【裹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古火切,音果。《玉篇》包也。《詩·大雅》乃裹糇糧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裹飯而往食之。又《宋玉·高唐賦》綠葉紫裹。《註》裹,猶房也。又《郭璞·江賦》濯穎散裹。《註》裹,謂草實也。又《說文》纏也。又《集韻》古臥切,音過。義同。又《韻會》指所包之物也。
【归】1. 返回,回到本处:~国。~程。~侨。~宁(回娘家看望父母)。~省(xǐng )(回家探亲)。~真反璞。 2. 还给:~还。物~原主。 3. 趋向,去往:~附。众望所~。 4. 合并,或集中于一类,或集中于一地:~并。~功。~咎。 5. 由,属于:这事~我办。~属。 6. 结局:~宿(sù)。 7.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:九~。 8. 古代称女子出嫁:“之子于~,宣其室家”。 9. 自首。
【林】1. 长在一片土地上的许多树木或竹子:树~。森~。~海。~薮(a.山林小泽;b.喻丛集的处所)。 2. 聚集在一起的同类的人或事物:书~。艺~。碑~。儒~。 3. 姓。
【林】《唐韻》力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犂針切《正韻》犂沈切,音臨。《說文》平土有叢木曰林。徐曰:叢木,故从二木。平土,故二木齊。《詩·小雅》依彼平林。又野外謂之林。《詩·周南》施于中林。又山木曰林。《穀梁傳·僖十四年》林屬于山爲麓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林衡註》竹木曰林,水衡曰衡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林,君也。又盛貌。《詩·小雅》有壬有林。又林鐘,律名。《禮·月令》季夏之月律中林鐘。《周禮》作函鐘。又羽林,星名。應劭曰:天有羽林,大將軍之星也。林喩若林木,羽翼,鷙擊之意,故以名武官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取從軍死事者之子,養爲羽
【黄昏】aacute;nghūn(1)[evenfall;dusk]∶日落以后至天还没有完全黑的这段时间奄奄黄昏后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渐黄昏清角吹寒。——宋·姜夔《扬州慢》(2)[evening]∶见“傍晚”
【黄昏】天色尚未黑的时候。《楚辞·离骚》:“曰黄昏以为期兮,羌中道而改路。”唐李商隐《乐游原》诗:“夕阳无限好,只是近黄昏。”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六》:“一日中,自昧爽至黄昏,摇筒者恒琅琅然。”冰心《寄小读者》七:“每日黄昏的游泛,舟轻如羽。”2.昏黄,光色较暗。宋林逋《山园小梅》诗之一:“疏影横斜水清浅,暗香浮动月黄昏。”3.草名。王孙的别名。见明李时珍《本草纲目·草一·王孙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