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3 lái lì shì jiè qīng 1|4
【古】1. 时代久远的,过去的,与“今”相对:~代。~稀(人七十岁的代称,源于杜甫《曲江》“人生七十古来稀”)。~典。~风。~训。~道(a.指古代的道理;b.古朴;c.古老的道路)。 2. 古体诗的简称:五~(五言古诗)。七~(七言古诗)。 3. 姓。
【古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公戸切《韻會》果五切《正韻》公土切,音鼓。《爾雅·釋詁》古,故也。《說文》从十,口。識前言者也。《徐鉉曰》十口所傳,是前言也。《玉篇》久也,始也。《書·堯典》曰若稽古帝堯。《詩·邶風》逝不古處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世歷三古。《孟康曰》伏羲上古,文王中古,孔子下古。又《禮·祭義》以祀天地、山川、社稷、先古。《註》先古,謂先祖也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輪已庳,則於馬終古登阤也。《註》終古,猶言常也。又賁古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益州郡賁古縣。又姓。《廣韻》周太王從邠適岐,稱古公,其後氏焉。
【来】1.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,与“往”、“去”相对:~回。~往。过~。归~。~鸿去燕(喻来回迁徙,不能在一地常住;亦喻书信来往)。 2. 从过去到现在:从~。向~。 3. 现在以后,未到的时间:~年。将~。~日方长。 4.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,表示约略估计:二百~头猪。 5. 做某个动作:胡~。 6. 用在动词前,表示要做某事:大家~动脑筋。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做过(一般均可用“来着”):昨天他哭~。 8. 用在动词后,表示动作的趋向:上~。 9. 表示发生:暴风雨~了。 10. 在
【来】〔古文〕徠《廣韻》落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郞才切,賴平聲。至也,還也,及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尚往來。往而不來,非禮也。來而不往,亦非禮也。又《公羊傳·隱五年》公觀魚於棠,登來之也。《註》登讀爲得,齊人謂求得爲登來。又玄孫之子曰來孫。又麥名。《詩·周頌》貽我來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作飴我釐麰。亦作。又呼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祝來瞽令臯舞。又姓。又《集韻》洛代切,音賚。撫其至日來。《孟子》放勳曰:勞之來之。又叶鄰奚切,音離。《詩·邶風》莫往莫來,悠悠我思。《素問》恬澹虛無,眞氣從之。精神守內,病安從來。又叶郞
【立事】设置治事小臣。《书·立政》:“呜呼!孺子王矣!继至今,我其立政立事。”孔颖达疏:“我王其与立政,谓大臣也。其与立事,谓小臣也。”2.建功立业。《管子·版法》:“凡将立事,正彼天植。”尹知章注:“立经国之事。”唐羊士谔《永宁里园亭休沐怅然成咏》:“劳形非立事,瀟洒愧头簪。”明刘基《官箴下》:“立事惟公,烛诈惟诚。”3.起事;举事。《南齐书·鄱阳王锵传》:“马队主刘巨,世祖时旧人,诣鏘请间,叩头劝鏘立事。”
【戒】1. 防备:~心。~备。~严。~骄~躁。 2. 革除不良嗜好:~除。~烟。 3. 佛教律条,泛指禁止做的事:~刀。~尺。斋~。 4. 准备:~途。~装。 5. 古同“界”,界限。
【戒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拜切,音介。《說文》警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警戒無虞。又諭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戒之用休。又告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主人戒賔。《註》告也。《聘禮》戒上介亦如之。《註》猶命也。又《廣韻》愼也,具也。又備也。《易·萃卦》戒不虞。《註》備不虞也。又《易·繫辭》聖人以此齊戒。《註》洗心曰齊,防患曰戒。《朱子·本義》湛然純一之謂齊,肅然警惕之謂戒。又守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掌固》夜三鼜以號戒。《註》謂擊鼓行夜戒守也。又《司馬法》鼓夜半三通,號爲晨戒。又通作誡。《易·繫辭》小懲而大誡
【轻】1. 分量小,与“重(zhòng )”相对:~重。~型。~便(biàn )。~于鸿毛。~尘栖弱草(喻人生渺小短暂)。 2. 程度浅,数量少:年~。工作~。 3. 用力小:~放。~声。~闲。~描淡写。 4. 负载少,装备简省:~装。~骑。~锐(轻装的精锐部队)。 5. 认为容易,不以为重要:~视。~蔑。~生。 6. 随便,不庄重:~率(shuài)。~佻。~浮。
【轻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去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牽盈切《正韻》丘京切,音卿。《說文》輕車也。《廣韻》重之對也。又去聲。《廣韻》虛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牽正切《正韻》丘正切,音慶。《集韻》疾也。《左傳·桓十二年》絞小而輕,輕則寡謀。又《僖三十三年》秦師輕而無禮。
【发】1. 交付,送出:分~。~放。~行(批发)。 2. 放,射:~射。百~百中。焕~。 3. 表达,阐述:~表。~凡(陈述某一学科或一本书的要旨)。阐~。 4. 散开,分散:~散。 5. 开展,张大,扩大:~展。~扬。 6. 打开,揭露:~现。~掘。 7. 产生,出现:~生。~愤。奋~。 8. 食物因发酵或水浸而澎涨:~面。 9. 显现,显出:~病。~抖。~憷。 10. 开始动作:~动。 11. 引起,开启:启~。~人深省。 12. 公布,宣布:~布。~号施令。 13. 量词,用于枪弹
【发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伐切,音髮。《說文》發也。《詩·召南》壹發五豝。《傳》發,矢也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矢四發。《註》射禮三而止,每射四矢,故以十二矢爲一發。師古曰:發,猶今言箭一放兩放也。又《廣韻》起也。《孟子》舜發於畝之中。又舒也,揚也。《易·乾卦》六爻發揮。《疏》發,越也。又《坤卦》發於事業。《疏》宣發也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聲名以發之。《註》發揚此德也。又《博雅》開也。《書·武成》發鉅橋之粟。《疏》謂開出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。《註》謂將旦而光明開發也。又《玉篇》進也,行也。《博雅》去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