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一先
平仄:仄 仄 仄 平
拼音: yǐ qiān hàn zhì
【已】1. 止,罢了:学不可以~。死而后~。 2. 表示过去:~经。事~至此。~往。业~。 3. 后来,过了一些时间,不多时:~忽不见。 4. 太,过:不为~甚。 5. 古同“以”。
【已】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
【迁】1. 机关、住所等另换地点:~居。~移。~徙。 2. 变动,转变:变~。~就(改变自己的意见,凑合别人)。~延(拖延)。~怒。事过境~。 3. 贬谪,放逐:~谪(贬官远地)。~客(流迁或被贬谪到外地的官)。 4. 古代称调动官职,一般指升职:升~。
【迁】俗遷字。(遷)〔古文〕拪《唐韻》七然切《集韻》親然切,音韆。《說文》登也。《廣韻》去下之高也。《詩·小雅》遷于喬木。又遷徙也。《易·益卦》君子以見善則遷,有過則攺。《書·益稷》懋遷有無化居。《註》懋,勉其民,徙有於無,交易變化,其所居積之貨也。又移物曰遷。《禮·曲禮》先生書策琴瑟在前,坐而遷之。《註》諸物當前,跪而遷移之。又變易也。《左傳·昭五年》吾子爲國政,未攺禮,而又遷之。又徙國曰遷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》二曰詢國遷。《註》謂徙都攺邑。又徙官曰遷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誼超遷,歲中至大中大夫。又貶秩曰左遷。《
【汉制】制度。汉制因循秦制。汉初,萧何定律令,韩信定军法,张苍定历法及度量衡,叔孙通定礼仪,汉朝制度很快建立起来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成许皇后》:“诸侯拘迫汉制,牧相执持之也。”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孙吴、刘蜀,多依汉制,虽復临时命氏,而无忝旧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