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二十九換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2 shì fēn|fèn gāng duàn
【河】1. 水道的通称:~道。~沟。~谷。~流。~滩。~沿。~鲜(供食用的新鲜河鱼、河虾等)。~港。~湾。~网。~运。内~。 2. 特指中国黄河:~套。~防。 3. 指“银河系”:天~。~汉。
【河】《唐韻》乎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寒歌切,音何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敦煌塞外崑崙山,發源注海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河之爲言荷也。荷精分佈,懷隂引度也。《釋名》河,下也。隨地下處而通流也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河有兩源,一出蔥嶺,一出于闐。于闐在南山下,其河北流,與蔥嶺河合,東注蒲昌海,潛行地下。南出於積石,爲中國河云。《書·禹貢》導河積石,至于龍門。《爾雅·釋水》河出崑崙,色白,所渠幷千七百一川,色黃,百里一小曲,千里一曲一直。又九河。《書·禹貢》九河旣道。《傳》九河,徒駭一,太史二,馬頰三,覆釜四,胡蘇五,六,
【势】1. 权力,威力:~力。权~。~利。~均力敌。 2. 表现出来的情况,样子:姿~。气~。山~。局~。虚张声~。守~。~必。~能。~不可挡。因~利导。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【冈】◎ 山脊:山~。~峦。 典
【冈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古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郎切,音剛。《說文》岡,山脊也。从网从山,取上銳下廣形。《爾雅·釋山》山脊岡。《詩·周南》陟彼高岡。《小雅》如岡如陵。《五代史·唐紀》李克用破孟方立於郉州,還軍置酒三垂岡。又《韻會》通作阬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衆軍於東阬。《註》阬,讀作岡。 《韻會》說文本从山,俗又加山作崗,非。 《集韻》或作。
【断】1. 长形的东西从中间分开:~裂。~层。~面。截~。~肠。~魂。~线风筝。 2. 不继续,禁绝:~粮。~水。~炊。~奶。~档。~流。~种(zhóng )。~交。~片。~续。~子绝孙。 3. 判定,决定:判~。诊~。~狱(审理和判决罪案)。 4. 一定,绝对:~乎不可。~然施行。
【断】《玉篇》同斷。俗字。(斷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都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覩緩切,音短。《說文》作。截也。《書·盤庚》乃斷棄汝。《傳》斷,絕也。《詩·商頌》是斷是遷。《疏》於是斬斷之。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徒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杜管切,音。絕也。《羣經音義》旣絕曰斷。《釋名》斷,段也。分爲異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其利斷金。《疏》其纖利能斷截於金。又《集韻》徒玩切《正韻》杜玩切,音段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丁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玩切,音鍛。決也。《易·繫辭》以斷天下之疑。《疏》決斷天下之疑。又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