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侯不忘民兮俾宁宇——吴刺史庙祭神辞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仄 平 仄

拼音: hóu|hòu bù|fǒu wàng mín xī bǐ níng yǔ

侯不忘民兮俾宁宇释义

【侯】1. 封建制度五等爵位的第二等:~爵。~门。公~。封~。诸~。  2. 古代用作士大夫之间的尊称。  3. 姓。 | ◎ 〔闽~〕地名,在中国福建省。

【侯】漢典考證:〔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天子熊侯白質。〕 謹照原書鄕飮酒禮改鄕射禮。〔《周禮·春官》肆師侯禳。《註》侯者,迎祥善。禳者,禳去妖祲。〕 謹照原文注改疏。祥善改善祥。妖祲改殃氣。 考證:〔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天子熊侯白質。〕 謹照原書鄕飮酒禮改鄕射禮。〔《周禮·春官》肆師侯禳。《註》侯者,迎祥善。禳者,禳去妖祲。〕 謹照原文注改疏。祥善改善祥。妖祲改殃氣。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
【忘】◎ 不记得,遗漏:~记。~却。~怀。~我。~情。~乎所以。

【忘】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武方切《正韻》無方切,音亡。《說文》不識也。《增韻》忽也。又遺也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予嘉乃德,曰篤不忘。謂不遺也。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壽考不忘。《註》長有令名,不忽然而遽盡也。又善忘,病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氣下而不上,則使人善忘。又坐忘,無思慮也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回坐忘。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巫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無放切,音妄。《韻會》棄忘也。《增韻》遺忘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刺》三宥,一曰遺忘。又志不在也。《左傳·隱七年》鄭伯盟,歃如忘。《註》志不在于歃血也。又《韓愈·別竇司直詩》中盤進橙栗,投擲

【民】1.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~。~主。~国。~法。公~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~(具有国籍的人)。  2. 指人或人群:居~。~族。  3. 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~间。~歌。~谚。~风。~情。  4. 某族的人:汉~。回~。  5.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~。渔~。  6. 非军事的:~品。~航。  7. 同“苠”。

【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彌鄰切,音泯。《說文》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《易·師卦》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《禮·緇衣》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又四民。《穀梁傳·成元年》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《註》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又司民,星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《註》司民,軒轅角也。《釋文》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
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
【兮】《唐韻》胡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弦雞切,音奚。《說文》語有所稽也。从丂八,象氣越丂也。《徐曰》爲有稽考,未便言之。言兮則語當駐,駐則氣越丂也。《增韻》歌辭也。又通作猗。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,大學引作兮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我猶爲人猗。又與侯通。《史記·樂書》高祖過沛,詩三侯之章。《註》索隱曰:沛詩有三兮,故曰三侯,卽大風歌。《韻會》歐陽氏曰:俗作〈丷下丅〉。

【俾】◎ 使:~便考查。~众周知。

【俾】《唐韻》幷弭切《韻會》補弭切,音髀。《說文》益也。一曰俾門,侍人。《爾雅·釋詁》俾,使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俾予從欲以治。《詩·魯頌》俾爾昌而熾。又《廣韻》從也。《書·武成》罔不率俾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俾,職也。《註》使共職也。又《集韻》賔彌切,音卑。漢安定郡安俾縣。又毗至切,鼻去聲。俾倪,衺視貌。通作睥睨。《史記·信陵君傳》侯生下,見其客朱亥俾倪,故久立與城上女牆。埤堄作僻倪,音通義別。漢典考證:〔《詩·魯頌》俾爾昌爾熾。〕 謹照原文昌爾改昌而。 考證:〔《詩·魯頌》俾爾昌爾熾。〕 謹照原文昌爾改昌而。

【宁宇】的区域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,规方千里以为甸服,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,以备百姓兆民之用,以待不庭不虞之患。其餘以均分公侯伯子男,使各有寧宇,以顺及天地,无逢其灾害。”晋陆机《吴大司马陆公诔》:“位表百辟,名茂群后,因是荆人,造我寧宇。”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六十回:“不侵不叛,各保寧宇。如有背盟,天地不佑。”王旡生《论小说与改良社会之关系》:“夷考十五六世纪,适为吾国元明之交,宇宙俶扰靡寧宇,礼乐沦为邱墟。”2.指固定的住所。宋曾巩《瀛州兴造记》:“賔属士吏,各有寧宇。”《明史·李化龙传》: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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