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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林足乱雅——九日

韵脚:上三十五馬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huāng yǎ luàn lín zú

荒林足乱雅释义

【荒】1. 年成不好,收成不好:~年。灾~。防~。备~。  2. 长满野草,或无人耕种:~芜。~地。开~。  3. 废弃:~废。~疏。~置。业精于勤,~于嬉。  4. 冷落偏僻:~村。~郊。~落(luò)(a.荒凉冷落;b.荒疏衰退)。~颓。  5. 严重缺乏,不够用:煤~。  6. 不实在的,不正确的:~信。~唐(a.浮夸,不实在;b.行为放荡。“唐”均读轻声)。  7. 放纵,迷乱:~淫。~腆(沉湎于酒)。  8. 远,边远的地方:~远。~遐。八~。  9. 扩大:“天作高山大王~之”。  10. 包有:“

【荒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光切,音肓。《說文》蕪也。一曰草掩地也。《周語》田疇荒蕪。《韓詩外傳》四穀不升謂之荒。《爾雅·釋天》果不熟爲荒。又廢也。《書·蔡仲之命》無荒棄朕命。《傳》無廢棄我命。又大也。《詩·周頌》天作高山,大王荒之。《書·益稷》惟荒度土功。《傳》大治度水土之功。又《書·禹貢》五百里荒服。《爾雅·釋地》觚竹、北戸、西王母、日下,謂之四荒。又掩也。《詩·周南》南有樛木,葛藟荒之。又空也。《吳語》荒成不盟。又蒙也。《禮·喪大記註》在旁曰帷,在上曰荒。又《集韻》同慌。《楚辭·哀郢》

【雅】1. 正规的,标准的:~言。~正(a.规范的;b.正直;c.客气话,用于赠给他人的书画题款上,请对方指正)。  2. 美好的,高尚的,不粗俗的:文~。高~。典~。~观。~教(jiào )。~兴(xìng )。~座。~俗。  3. 平素,素来:~爱。~善鼓琴。  4. 极,甚:~以为美。~不欲为。  5. 交往:无一日之~。  6. 酒器名:~量(liàng )(a.大的酒量;b.宽宏的气度)。  7. 中国周代朝庭上的乐歌:风~颂。~声(泛指诗歌)。  8. 古同“鸦”,乌鸦。

【乱】1. 没有秩序:~套。紊~。凌~。  2. 社会动荡,战争,武装骚扰:~世。政~。平~。~邦不居。  3. 混淆:~伦。败常~俗。  4. 任意随便:~吃。~跑。  5. 男女关系不正当:淫~。  6. 横渡:~流。  7. 治理:~臣。  8. 古代乐曲的最后一章或辞赋末尾总括全篇要旨的部分:~曰。

【乱】《正字通》俗亂字。(亂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郞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盧玩切,鑾去聲。紊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亂,治也。《說文》从乙。乙,治之也。《玉篇》理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亂而敬。《孔傳》有治而能敬謹。又《盤庚》亂越我家。《梓材》厥亂爲民。《洛誥》四方迪亂,亂爲四輔。《立政》丕乃俾亂之類,皆訓治也。又不治也,凡事物不理皆曰亂。《爾雅·釋訓》夢夢,訰訰,亂也。《書·周官》制治於未亂。《周禮·地官》司虣掌憲巿之禁令,禁其鬥囂與其虣亂。又兵寇也。又事未定之時。《禮·檀弓》仲梁子曰:夫婦方亂。《註》喪次男女哭位未成

【林】1. 长在一片土地上的许多树木或竹子:树~。森~。~海。~薮(a.山林小泽;b.喻丛集的处所)。  2. 聚集在一起的同类的人或事物:书~。艺~。碑~。儒~。  3. 姓。

【林】《唐韻》力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犂針切《正韻》犂沈切,音臨。《說文》平土有叢木曰林。徐曰:叢木,故从二木。平土,故二木齊。《詩·小雅》依彼平林。又野外謂之林。《詩·周南》施于中林。又山木曰林。《穀梁傳·僖十四年》林屬于山爲麓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林衡註》竹木曰林,水衡曰衡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林,君也。又盛貌。《詩·小雅》有壬有林。又林鐘,律名。《禮·月令》季夏之月律中林鐘。《周禮》作函鐘。又羽林,星名。應劭曰:天有羽林,大將軍之星也。林喩若林木,羽翼,鷙擊之意,故以名武官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取從軍死事者之子,養爲羽

【足】1. 脚:~下(对对方的敬称)。~迹。~球。~坛。失~。高~(敬辞,称别人的学生)。举~轻重。画蛇添~。  2. 器物下部的支撑部分:鼎~。碗~。  3. 充分,够量:~月。~见。~智多谋。  4. 完全:~以。~色。  5. 值得,够得上:不~为凭。微不~道。  6. 增益:以昼~夜。

【足】〔古文〕疋《唐韻》卽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縱玉切,音哫。《說文》人之足也。在下,从止口。《註》徐鍇曰:口象股脛之形。《釋名》足,續也,言續脛也。《易·說卦》震爲足。《疏》足能動用,故爲足也。《禮·玉藻》足容重。《註》舉欲遲也。又《廣韻》滿也,止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矧予之德,言足聽聞。《詩·小雅》旣霑旣足。《禮·學記》學然後知不足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足不辱。又不可曰不我足。《吳語》天若棄吳,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。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虃,百足。《註》音纖。又姓。《戰國策》足强。《註》韓人。又《廣韻》子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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