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十月
平仄:仄 平 仄 平
拼音: huà zuò liǎng jué
【话】1. 说出来的能表达思想感情的声音,亦指把这种声音记录下来的文字:说~。会~。对~。情~。~题。 2. 说,谈论:~别。~旧。~柄(话把儿,别人谈笑的资料)。茶~会。
【话】〔古文〕《玉篇》胡卦切《正韻》胡挂切,音畫。《說文》合會善言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言也。《疏》孫炎曰:善人之言也。《廣韻》語話也。《書·盤庚》乃話民之弗率,誕吿用亶。《註》吿也,言也。《詩·大雅》愼爾出話。《傳》善言也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著之話言。《註》爲作善言遺戒。又《廣雅》調也,恥也。又《小爾雅》治也。又《唐韻》胡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快切,音躗。義同。又《集韻》胡化切,華去聲。亦言也。或作咶。又叶胡臥切,和去聲。《白居易·效陶潛體詩》兀然無所思,日高尚閒臥。暮讀一卷書,會意如嘉話。 《說文》本作。籀文作譮
【作】1. 起,兴起,现在起:振~。枪声大~。 2. 从事,做工:工~。~息。~业。 3. 举行,进行:~别(分别)。~乱。~案。~战。~报告。 4. 干出,做出,表现出,制造出:~恶(è)。~弊。~梗。~祟。~态。~色。~为。~难。~奸犯科(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)。 5. 当成,充当:~罢。~保。~伐(做媒人)。~壁上观(人家交战,自己站在营垒上看,喻坐观别人成败)。 6. 创造:创~。写~。~曲。~者。 7. 文艺方面的成品:~品。不朽之~。 8. 同“做”。 9.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:
【作】〔古文〕胙《唐韻》則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各切,臧入聲。興起也。《易·乾卦》聖人作而萬物覩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又振也。《書·康誥》作新民。又造也。《禮·樂記》作者之謂聖。《詩·鄘風》定之方中,作于楚宮。又爲也。《詩·鄭風》敝予又改作兮。又始也。《詩·魯頌》思馬斯作。又坐作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。又將作,秦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表》秩二千石,掌宮室。又作猶斮也。《禮·內則》魚曰作之。《註》謂削其鱗。又汨作,逸書篇名。又姓。漢涿郡太守作顯。又與詛同。怨謗也。《詩·大雅》侯作侯祝。又《集韻
【两】1. 数目,二。一般用于量词和“个、半、千、万、亿”前:~个黄鹂。~本书。 2. 双方:~可。~边。~便(客套用语,彼此方便)。~旁。~侧。~袖清风。~败俱伤。 3.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:十~(一市斤。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)。半斤八~(喻彼此一样,不相上下,含贬义)。 4. 表示不定数目:~下子。~着儿(zhāor )。
【两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里養切,良上聲。《說文》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兼三才而兩之。又《玉篇》匹耦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之職》以九兩繫邦國之民。《註》兩猶耦也,所以協耦萬民,聯繫不散,有九事也。又《韻會》匹也。《左傳·閔二年》重錦三十兩。《註》三十匹也。又車數曰兩。《後漢·吳祐傳》載之兼兩。《註》車有兩輪,故稱兩。又《玉篇》二十四銖爲兩。又《雞林類事》四十曰麻兩。又《史記·平準書》更鑄四銖錢,其文爲半兩。又《南史·齊和帝紀》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,名曰假兩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讓
【橛】1. 小木桩:~子。 2. 树或庄稼的残茎:残~。树~。 3. 木制的马嚼子。 4. 一小段:“伏惟烂木一~。佛与众生不别”。
【橛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居月切,音厥。《說文》杙也。一曰門梱。《爾雅·釋宮》樴謂之杙。《註》橜也。蓋直一段之木也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若橜株駒。《註》斷木。又《詩·小雅》旣備乃事。《疏》引漢農書云:孟春,土長冒橛,陳根可拔,耕者急發。又馬銜曰橜。《莊子·馬蹄篇》前有橛飾之患。《司馬相如傳》銜橛之變。又《篇海》橜車,鉤心木也。又擊鼓槌也。《山海經》有獸名夔,以其皮爲鼓,橛以雷獸之管,聲聞五百里。又同嶡。又《列子》姑衞切,音劌。盛肉几。《禮·明堂位》俎,夏后氏以嶡。《註》謂中央橫木也。通橛。又《韻會》其月切,音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