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hù duǎn bù|fǒu yǎng cái
【护短】ùduǎn[shieldafault]自讳过失
【护短】过失辩护。晋葛洪《抱朴子·勤求》:“诸虚名之道士,既善为誑诈以欺学者,又多护短匿愚,耻於不知。”《宋史·王显传》:“显或失误,护短终不肯改,上每面戒之。”《水浒传》第四回:“首座道:‘长老只是护短,我等只得从他。不諫不是,諫他不从,便了。’”《醒世姻缘传》第九九回:“原係儿女亲家,因儿女夫妇不和,各家的大人彼此护短。”欧阳山《三家巷》四:“周杨氏也没法替他护短。”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养才】苏轼《议学校贡举状》:“使三代圣人復生於今,其选举养才,亦必有道矣,何必由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