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魂识消散——普庵家宝

平仄: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hún shí|zhì xiāo sàn

魂识消散释义

【魂】1. 迷信的人指附在人体上主宰人,又可离开肉体而独立存在的实体:~灵。鬼~。~不附体。  2. 指精神或情绪:~飞魄散(形容极度惊恐)。~不守舍。

【魂】《唐韻》戸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昆切,音渾。《說文》陽氣也。《易·繫辭》遊魂爲變。《禮·檀弓》魂氣則無不之也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人生始化爲魄。旣生魄,陽曰魂。《疏》魂魄,神靈之名。附形之靈爲魄。附氣之神爲魂也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魄問於魂。《註》魄,人隂神。魂,人陽神。《白虎通》魂,猶伝伝也,行不休於外也,主於情。《又》魂者,芸也,情以除穢。又《揚子·太經》魂魂萬物。《註》魂魂,多貌。又《韻補》叶胡勻切,音芸。《曹大家·東征賦》乃遂往而徂逝兮,聊遊目而遨魂。歷七邑而觀覽兮,遭鞏縣之多艱。艱,音勤。又叶

【识】1. 知道,认得,能辨别:~辨。~破。~相(xiàng )。~途老马。  2. 所知道的道理:知~。常~。  3. 辨别是非的能力:见~。远见卓~。 | 1. 记住:博闻强~。  2. 标志,记号。 方言集汇

【识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賞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設職切,音式。《說文》常也。一曰知也。《長箋》訓常無意義。《玉篇》識,認也。《增韻》能別識也。又見識也。《詩·大雅》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吳公子札聘于鄭,見子產如舊相識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前識者,道之華而愚之始。《莊子·繕性篇》道固不小行,德固不小識。《揚子·法言》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,至識也。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,迷識也。又草名。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三月采識。識,草也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。又姓。見《姓纂》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

【消散】散xiāosàn[scatteranddisappear;dissipate]消失;离散;消除朝阳使夜雾消散了典

【消散】;离散;消除。《韩非子·解老》:“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具生,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‘常’。”《汉书·李寻传》:“诛放佞人,防絶萌芽,以盪涤浊濊,消散积恶,毋使得成祸乱。”唐戴叔伦《柳花歌送客往桂阳》:“定知别后消散尽,却忆今朝伤旅魂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五:“其夫听罢,纔把一天疑心,尽多消散。”巴金《电椅》二:“七年来的希望都消散了。”杜鹏程《保卫延安》第二章:“战士们呼吸着早晨湿润的空气,消散了一夜行军的疲劳。”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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