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六至
平仄:仄 平 仄 平
拼音: huò 2|4 chū
【或】1. 也许,有时,表示不定的词:~许。~者(a.也许;b.连词,用在叙述句里,表示选择关系。均亦单用“或”)。~然。~则。 2. 某人,有的人:~告之曰。 3. 稍微:不可~缓。不可~忽。不可~缺。
【或】〔古文〕《集韻》越逼切,音閾。《說文》邦也。从口从戈,以守一。一,地也。通作域。又《廣韻》胡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穫北切,音惑。疑也。凡或人或曰皆闕疑之辭。《易·乾卦》或躍在淵。《朱子·本義》疑而未定之辭。又與惑通。怪也。《孟子》無或乎王之不智也。◎按六書有假借,或本是邦或字,借爲疑或字,後人加土爲域,加心爲惑。而於或字,止作或人或曰之用,幷其本義而忘之矣。
【没】1. 无:~有。~用。~关系。~词儿。~精打采。~心~肺。 2. 不曾,未:~有来过。 3. 不够,不如:汽车~飞机快。 | 1. 隐在水中:沉~。~顶之灾。 2. 隐藏,消失:埋~。~落。 3. 漫过,高过:水~了头顶。淹~。 4. 财物收归公有或被私人侵吞:~收。抄~。 5. 终,尽:~世。~齿不忘。 6. 同“殁”。 典
【没】〔古文〕歿歾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勃切,音歿。《說文》沈也。又盡也。《詩·小雅》曷其沒矣。《傳》沒,盡也。《疏》言不可盡服也。又過也。《禮·坊記》君子不以美沒禮。《疏》沒,過也。不可以財物豐多,華美其事,沒過於禮。又貪也。《晉語》不沒爲後。又乾沒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張湯始爲小吏乾沒。《註》如淳曰:得利爲乾,失利爲沒。正義曰:乾沒,謂無潤澤而取他人也。又曰:陽浮慕爲乾,心內不合爲沒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太水東南流,注于沒水。《水經注》作役水。又《孫雞林類事》高麗方言,謂水曰沒,井曰烏沒,熟水曰泥根沒
【出】1. 从里面到外面:~访。初~茅庐。~笼。 2. 往外拿,支付:~力。~钱。~谋画策。入不敷~。 3. 离开:~发。~轨。~嫁。 4. 产生,生长:~产。~品。~人才。 5. 发生:~事。 6. 显露:~现。~名。 7. 超过:~色。~类拔萃(超出同类之上)。 8. 来到:~席。~勤。 9. 引文、典故来源于某处:~处(chù)。语~《孟子》。 10. 显得量多:这米~饭。 11. 放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或效果:提~问题。 12. 传(chuán)奇中的一回,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。
【出】《唐韻》赤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律切,春入聲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廣韻》見也,遠也。《增韻》出入也,吐也,寫也。又生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康公,我之自出。《註》秦康公,晉之甥也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》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。《註》出謂越獄逃亡也。又《增韻》斥也。《正韻》亦作黜絀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尺類切《正韻》蚩瑞切,推去聲。自中而外也。又《正韻》凡物自出,則入聲。非自出而出之,則去聲。然亦有互用者。又叶尺僞切,吹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匪舌是出,維躬是瘁。又叶敕律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