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三十小
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zhǎo chōng jiàn 4 fēn|fèn
【沼】◎ 池子:池~。~地。~泽。~气(化学名词,即“甲烷”)。
【沼】《唐韻》之少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止少切《韻會》止小切,昭。上聲。《說文》池也。一說圓曰池,曲曰沼。《詩·召南》于沼于沚。又《集韻》之笑切,音照。義同。zdic.net漢典
【舂】◎ 把东西放在石臼或乳钵里捣掉皮壳或捣碎:~米。~药。
【舂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書容切,音摏。《說文》擣粟也。黃帝臣雍父作舂。《詩·大雅》誕我祀如何,或舂或揄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適百里塡宿舂糧。《百里奚·妻扊扅歌》舂黃藜,搤伏雞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地官》舂人掌共米物。又樂器。《周禮·春官·笙師註》舂牘以竹,大五六寸,長七尺,短者一二尺。其端有兩空髤畫,以兩手築地。《釋名》舂,撞也。牘,筑也。以舂築地爲節也。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南陽郡舂陵縣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舂陵節侯買。《註》舂陵,鄕名,本屬零陵,在今永州唐興縣北。又山名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日至虞淵,是謂
【涧】◎ 山间流水的沟:溪~。山~。 网
【注】1. 灌进去:~入。~射。大雨如~。 2. (精神、力量)集中在一点:~视。~目。~意。 3. 用文字来解释词名:~解。~释。~音。夹~。 4. 解释词句所用的文字:~疏(注解和解释注解的文字的合称)。 5. 记载,登记:~册。~销。 6. 赌博时所下金钱财物:下~。赌~。 7. 量词,多用于款项或交易:一~钱。
【注】《唐韻》之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朱戍切,音註。《說文》灌也。《增韻》水流射也。《詩·大雅》豐水東注。又引也。《前漢·溝洫志》注塡淤之水,漑舄鹵之地。又意所嚮曰注。《管子·君臣下篇》君人者上注。《註》上謂注意於上天。又記也。《通俗文》記物曰注,因支分派別之意。又凡以傳釋經曰注,通作註。又聚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獸人及弊田,令禽注于虞中。又擊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以黃金注者。又屬也。《爾雅·釋天》注旄首曰旌。《註》言以旄牛尾屬之竿首。又屬矢於弦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樂射之不中,又注則乗槐本而覆。又附藥亦爲注。《周禮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