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三魂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jìn huí cūn 1 gé
【近】1. 距离短,与“远”相对:接~。附~。靠~。~路。~景。舍~求远。~在眉睫。~朱者赤,~墨者黑。~水楼台。 2. 现在以前不久的时间:~况。~来。~代。~岁。~闻。~照。~体诗。 3. 亲密:亲~。~亲。~臣。平易~人。 4. 差别小,差不多:接~。相~。 5. 浅显:言~旨远。
【近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其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巨謹切,音瘽。《玉篇》不遠也。《詩·小雅》會言近止。《易·繫辭》近取諸身。又《廣韻》幾也。言庶幾也。《論語·其庶乎註》庶言近道也。又《韻會》迫也。《易·繫辭》二多譽,四多懼,近也。《註》位偪于君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巨靳切,音覲。《說文》附也。《增韻》親也,近之也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民可近,不可下。又《洪範》是訓是行,以近天子之光。《韻會》凡遠近之近,上聲。附近之近,去聲。又《集韻》居吏切,音記。已也。辭也。《詩·大雅》往近王舅。《註》辭也。
【回】1. 还,走向原来的地方:~家。 2. 掉转:~首(回头看)。~顾。~眸。~暧。妙手~春。 3. 曲折,环绕,旋转:~旋。~肠。~廊(曲折回环的走廊)。 4. 答复,答报:~信。~话。~绝。 5. 量词,指事件的次数:两~事。 6. 说书的一个段落,章回小说的一章:且听下~分解。 7. 中国少数民族,分布于中国大部分地区:~族。~教(中国称伊斯兰教)。 8. 姓。
【回】《唐韻》戸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隈切,音洄。《說文》从囗,中象回轉之形。《徐鍇曰》渾天之氣,天地相承。天周地外,隂陽五行,回轉其中也。又《說文》邪也,曲也。《詩·小雅》淑人君子,其德不回。《禮·禮器》禮飾回,增美質,措則正,施則行。又《正韻》返也。《後漢·蔡邕傳》回途要至,俯仰取容。又《廣韻》違也。《詩·大雅》求福不回。《又》徐方不回。《註》回猶違也,言不違命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昭回于天。《註》昭,明。回,旋也。又屈也。《後漢·盧植傳》可加赦恕申宥回枉。《又》抗議不回。又徘回。《說文》徘徊本作裵回。
【村】1. 乡下聚居的处所:~子。~塾(旧时农村中的私塾)。~民。 2. 粗野:~野。~俗。~话。~气。
【村】《唐韻》此尊切《集韻》麤尊切《正韻》倉尊切,寸平聲。《廣韻》墅也。《增韻》聚落也。字从邑从屯。經史無村字,俗通用。《晉·陶潛·歸田園詩》曖曖遠人村。《桃花源記》村中聞有此人,咸來問訊。
【江】1. 大河的通称:~山。~河。~天。~干(gān)(江边)。~心补漏(喻错过时机,补救已迟)。 2. 特指中国长江:~防。~汉。~淮。~左(古代指长江下游南岸地区,亦指东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各代的全部地区)。~右(a.古代指长江下游北岸,淮水中下游以南地区;b.旧时江西省的别称)。~东(古代指长江下游南岸地区,亦指三国时吴国的全部地区)。~表(古代指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)。 3. 姓。 典
【江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雙切,音杠。水名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江者,貢也。出珍物,可貢獻也。《釋名》江,共也。小江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《說文》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,入海。《書·禹貢》岷山導江。《家語》夫江始於岷山,其源可以濫觴。及其至江津也,不舫舟,不避風雨,不可以涉。又《書·禹貢》三江旣入。《韋昭國語註》吳松江,錢塘江,浦陽江。《郭璞·山海經註》岷山,大江水所出。崍山,南江水所出。崌山,北江水所出。南江,北江,皆東流注於大江。《庾闡·揚都賦註》松江,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,東北入海爲婁江,東南入海爲東江,幷
【隔】1. 遮断:~开。~离。~绝。~断。阻~。 2. 相去有一段距离:~壁。~年。~行(háng )。~岸观火(喻见人遇到困难,漠不关心,采取观望或看热闹的态度)。~墙有耳。 3. 思想感情有距离:~阂。~膜。~心。
【隔】《唐韻》古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各核切《正韻》各頟切,音膈。《說文》障也。《玉篇》塞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防隔內外。《前漢·常惠傳》欲隔絕漢。又通作鬲。《荀子·大略篇》鬲如也。《註》謂鬲絕於上。《史記·大宛傳》鬲漢道焉。《前漢·薛宣傳》西州鬲絕。又《陸厥與沈約書》一家之文,工拙壤鬲。又《韻會小補》叶訖得切,音祴。《柳宗元·懲咎賦》讒妬結而不戒兮,猶斷斷於所執。勢危疑而多詐兮,逢天地之否隔。○按正字通引柳賦云,質韻音屹,固非。而韻會小補叶訖得切,亦謬。得在職韻,執在緝韻,職緝不相通,以隔叶執,不當作訖得切。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