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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无见处却分明——偈颂二十三首

平仄:仄 平 仄 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wú què chǔ|chù jiàn|xiàn fēn míng

见无见处却分明释义
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
【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,亡也。奇字,无通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《易·乾卦》无咎。《釋文》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《藝苑雄黃》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又《廣韻》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(無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扶切《廣韻》武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微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玉篇》不有也。《書·舜典》剛而無虐,而無傲。又《益

【却】1. 退:~步(因畏惧或厌恶而后退,如“望而~~”)。退~。  2. 退还,不受:盛情难~。  3. 表示转折:我来了,他~走了。  4. 去掉:失~。了(liǎo)~。

【却】《唐韻》俗卻字。(卻)《唐韻》去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乞約切,羌入聲。《說文》節欲也。从卩,谷聲。《增韻》止也,不受也。《孟子》卻之爲不恭。又《廣韻》退也。《前漢·袁盎傳》引卻愼夫人坐。《註》蘇林曰:卻謂而退之也。又《儀禮·士昏禮》啓會,卻于敦南。《疏》卻,仰也,謂仰於地。《韻會》俗作却。又訛作。

【处】1. 居住:穴居野~。  2.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  3.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  4. 决定,决断:~理。  5.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  6. 止,隐退:~暑。 | 1. 地方:~~。~所。  2. 点,部分:长(cháng )~。好~。  3. 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~。筹备~。 网

【处】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 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

【见】1. 看到:看~。罕~。~微知著。~义勇为。~异思迁。  2. 接触,遇到:怕~风。~习。  3. 看得出,显得出:~效。相形~绌。  4. (文字等)出现在某处,可参考:~上。~下。  5. 会晤:会~。接~。  6. 对事物观察、认识、理解:~解。~地(见解)。~仁~智(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)。  7. 助词,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:~外。~教。~谅(原谅我)。~笑(被讥笑)。 | 1. 古同“现”,出现,显露。  2. 古同“现”,现存。 典

【见】《唐韻》《廣韻》古甸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經電切,堅去聲。《說文》視也。从目从儿。《易·乾卦》飛龍在天,利見大人。《疏》德被天下,爲萬物所瞻覩。《書·立政》灼見三有俊心。《禮·王制》問百年者就見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宗伯以賔禮親邦國,春見曰朝,夏見曰宗,秋見曰覲,冬見曰遇,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註》此六禮者,以諸侯見王爲義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舜擇吉月日,見四嶽、諸牧、班瑞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未得省見。《註》言不爲所拔識也。又《通鑑》漢武帝元光五年,張湯、趙禹定律令,務在深文,作見知法。詳矢部知字註

【分明】◎分明fēnmíng(1)[clearly]∶清楚(明白)状此七月望日之事也,汝在九原,当分明记之。——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(2)[plainly]∶简单明了地这分明不对(3)[clearlydemarcated]∶清楚地划开界限

【分明】1.明确;清楚。《韩非子·守道》:“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,强不得侵弱,众不得暴寡。”汉董仲舒《春秋繁露·保位权》:“黑白分明,然后民知所去就,民知所去就,然后可以致治。”唐元稹《内状诗寄杨白二员外》:“彤管内人书细腻,金奩御印篆分明。”《水浒传》第八六回:“前面行军旗上,写的分明:‘大辽副统军贺重寳。’”峻青《海啸》第四章九:“以后即使再隔上三年五载,见了面也还仍然能记忆分明。”2.辨明。汉陆贾《新语·辨惑》:“夫曲直之异形,白黑之异色,乃天下之易见也。然自谬也,或不能分明其是非者,众邪误之矣。”《汉书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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