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kè jí sòng zī|cí guī
【客】1. 外来的(人),与“主”相对:~人。宾~。会~。不速之~。~气。~卿。 2. 外出或寄居,迁居外地的(人):旅~。~居。~籍。~死。 3. 服务行业的服务对象:顾~。乘~。~流量。 4. 指奔走各地从事某种活动的人:说~。政~。侠~。 5. 在人类意识外独立存在的:~观。~体。 6. 量词,用于论份儿出售的食品、饮料:一~冰淇淋。
【客】《唐韻》苦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乞格切,坑入聲。《說文》寄也。从宀各聲。又《廣韻》賔客。《周禮·秋官》大行人掌大賔之禮,及大客之儀。《註》大賔爲五等諸侯,大客卽其孤卿。又《司儀》諸公相爲賔,諸公之臣相爲國客。又主客。《禮·郊特牲》天子無客禮,莫敢爲主焉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宋,先代之後也,於周爲客。又凡自外至者皆曰客。《易·需卦》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終吉。又外亦曰客。《易·繫辭》重門擊柝,以待暴客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漢客孫,廣德人。又叶苦各切,音恪。《詩·小雅》所謂伊人,於焉嘉客。叶上夕藿。夕音削
【及】1. 从后头跟上:来得~。赶不~。 2. 达到:~格。~第(古代科举考试中选,特指考取进士)。普~。过犹不~。 3. 趁着,乘:~时。~早。~锋而试。 4. 连词,和,跟:阳光、空气~水是生物生存的基本条件。以~。
【送】1. 把东西从甲地运到乙地:~信。~审。输~。护~。呈~。 2. 赠给:~礼。赠~。雪中~炭。 3. 陪伴人到某一地点:欢~。~别。~亲。 4. 丢掉:断~。 典
【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弄切,音。《說文》遣也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野。《禮·曲禮》使者歸,則必拜送于門外。又《增韻》將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賔再拜稽首,送幣。《又》公拜送醴。又《正韻》贈行曰送。《詩·秦風》我送舅氏。又株送,罪人相牽引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廼徵諸犯,令相引數千人,名株送。《註》先至者爲魁株,被牽引者爲其根株所送也。又目送,以目相送也。《左傳·桓元年》目逆而送之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四人趨出,上目送之。又縱送,善射之貌。《詩·鄭風》抑縱送忌。《註》舍拔曰縱,覆彇曰送。 《玉篇》籀文
【兹】1. 这,这个,此:~日。~行(xíng)。 2. 现在:~聘请某先生为本校教员。 3. 年:今~。来~。 4. 古同“滋”,增益;多。 5. 古代称草席。 | ◎ 〔龟(qiū)~〕见“龟”。
【兹】〔古文〕茊《唐韻》子之切《集韻》津之切,音孜。《說文》草木多益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此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念茲在茲。又蓐席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蓐謂之茲。《公羊傳·桓十六年》屬負茲舍不卽罪爾。《註》諸侯有疾稱負茲。又《史記·周本紀》康叔封布茲。《徐廣曰》茲,藉草之名。又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茲成,墊江人。又通滋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賦歛茲重。《揚子·太經》天不之茲。又《荀子·正論篇》琅玕龍茲。《註》與髭同。又《篇海》音慈。龜茲,國名。
【归】1. 返回,回到本处:~国。~程。~侨。~宁(回娘家看望父母)。~省(xǐng )(回家探亲)。~真反璞。 2. 还给:~还。物~原主。 3. 趋向,去往:~附。众望所~。 4. 合并,或集中于一类,或集中于一地:~并。~功。~咎。 5. 由,属于:这事~我办。~属。 6. 结局:~宿(sù)。 7.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:九~。 8. 古代称女子出嫁:“之子于~,宣其室家”。 9. 自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