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五寘
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dàn|tán 2 1|4 fēi suǒ jié shòu
【弹】1. 可以用力发射出去的小丸;装有爆炸物可以击毁人、物的武器:~丸。子~。~雨。枪~。氢~。导~。手榴~。原子~。 2. 古代指以竹为弦的弓:“左挟~,右摄丸”。 | 1. 用手或工具拨动而发射出去,亦指用手指拨弄:~射。~跳。~拨。~指。~琴。~奏。~冠相庆(喻即将作官而互相庆贺,多作贬义)。 2. 检举违法失职的官吏:~劾。~纠。讥~。
【弹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案切《正韻》杜晏切,音憚。《玉篇》行丸也。《吳越春秋》彈生於古之孝子。孝子不忍見父母爲禽獸所食,故作彈以守之。《李尤·彈銘》昔之造彈,起意弦木。以彈爲矢,合竹爲樸。又彈丸,喻小也。《史記·虞卿傳》此彈丸之地。又鬼彈。《水經注》永昌郡北山水傍,瘴氣特惡,氣中有物,不見其形,其作有聲,中木則折,中人則害,名曰鬼彈。又《廣韻》徒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唐干切《正韻》唐闌切,音檀。《廣韻》射也。《集韻》彈丸射也。《左傳·宣二年》晉靈公從臺上彈人,而觀其避丸也。又擊也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
【觖】1. 不满意:~望(不满意,抱怨)。 2. 古同“抉”,挑剔。
【觖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穴切,音決。《玉篇》觖望,猶怨望也。《史記·荆燕世家》獨此尚觖望。《註》薛瓚曰:謂相觖而怨望。如淳曰:觖與辭別之訣同。臣謂觖者,缺也。觖望,不滿所望而怨耳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禹無廢功,無廢財,自視猶觖如也。《註》觖,不滿也。《增韻》與訣通。又摘觖,挑發也。《前漢·孫寶傳》故欲摘觖以揚我惡。《韻會》與抉通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窺瑞切,窺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望也。《後漢·李通傳論》以觖一切之功。《註》觖,望也。李賢讀。又《集韻》遣爾切,音企。《史記·盧綰傳》爲羣臣觖望
【冠】1. 帽子:衣~。~戴。~盖(古代官吏的帽子和车盖,借指官吏)。衣~楚楚。 2. 形状像帽子或在顶上的东西:~子。鸡~。树~。~状动脉。 | 1. 把帽子戴在头上:沐猴而~。 2. 超出众人,居第一位:~军。 3. 姓。
【冠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丸切《正韻》沽歡切,音官。《說文》絭也,所以絭髮。从冖,元。冠有法制,故从寸。《徐曰》取其在首,故从元。古亦謂冠爲元服。《白虎通》冠者,卷也。卷持其髮也。《釋名》冠,貫也,所以貫韜髮也。《後漢·輿服志》上古穴居野處,衣毛冒皮。後世聖人見鳥獸有冠角胡,遂制冠冕纓緌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古者鶡冠子之後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玩切,官去聲。《禮·曲禮》二十曰弱冠。《冠儀》冠者,禮之始也。故聖王重冠。《白虎通》男子幼,娶必冠。《韻會》男子二十加冠曰冠。又爲衆之首曰冠。《前漢·魏
【非所】1.不按规定时间;不时。《荀子·王霸》:“伤国者,何也?曰:以小人尚民而威,以非所取於民而巧。”王先谦集解引俞樾曰:“非所,犹非时也。”2.不是人能够正常生活的地方。指监狱、边荒之地等。《后汉书·陈蕃传》:“或禁錮闭隔,或死徙非所。”五代王定保《唐摭言·阴注阳受》:“先是翱典合肥郡,有一道人诣翱,自言能使鬼神。翱谓其妖……命繫於非所。”清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十三:“康熙癸未,状元王式丹以江南科场事牵涉,卒於非所。”
【结绶】出仕为官。《汉书·萧育传》:“﹝萧育﹞少与陈咸、朱博为友,著闻当世。往者有王阳、贡公,故长安语曰:‘萧朱结綬,王贡弹冠’,言其相荐达也。”唐皇甫冉《杂言无锡惠山寺流泉歌》:“我来结綬未经秋,已厌微官忆旧游。”明梁辰鱼《浣纱记·不允》:“结綬金马庭,高议云臺上。”郁达夫《自汉皋至辰阳流亡途中口占》:“岂为行吟来楚泽,终期结綬到南枝。”